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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1-08    检查日期: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我院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做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现将2024年全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4年度,我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2件,其中院领导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头填报的示范作用,共填报重大事项13件,占填报总数的40.6%。

接下来,我院将持续加强“三个规定”相关文件的学习,狠抓制度落实,严格执行“逢问必录、逢录必核、违规必究”,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行为。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我院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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