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6-01-29 检查日期: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严肃办案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现将2025年我院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5年全年,我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0件,其中院领导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填报13件,占填报总数的32.5%。
接下来,我院将更加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要求,坚持“逢问必录、逢录必核、违规必究”,切实强化监督问责,推进司法公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我院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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