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瓶砸人致轻伤 被刀反捅致重伤
发布日期:Tue Oct 28 08:00:00 CST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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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冲动拿酒瓶砸人头部,致人轻伤。随后被砸者立即反抗拿刀将砸人者捅成重伤,捅人者最终被认定其行为防卫过当,被判故意伤害罪,砸人者住院治疗几个月后仍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张某与王某因私人恩怨不和。案发当晚,张某在罗湖区文锦中路某酒吧喝醉酒后看见王某在附近蹲坐,便随手拎起一个啤酒瓶砸向王某头部,酒瓶破裂,王某头部流血不止。王某被砸后立即拿起小刀反捅张某,刀刺进张某腹部,刺破其右肾,最后两人被赶来的民警控制并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被砸者王某所受损伤为轻伤,被捅者张某所受损伤为重伤。另外,张某的右肾被切除。
检察机关最后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法院最后认定王某的行为防卫过当,并支持检察机关对王某行为的定性,张某则因身体原因于近日被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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