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的野花不要采 梧桐山的树别乱砍
发布日期:Fri Apr 17 08:00:00 CST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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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过一首歌的名字叫做《路边的野花不要采》,但是却没有告诉我们路边的树木别乱砍。凌某、卢某两人就没想到会因为砍了罗湖区梧桐山的树木而被提起公诉。
凌某和卢某是多年的朋友,因为没有稳定的工作,于是,凌某向卢某提议到山上砍伐土沉香,两人一拍即合。2013年9月25日,凌某两人在罗湖区梧桐山盘山公路半山腰找到二棵土沉香树,并用锄头、刀、锯等工具砍下二十多块土沉香,然后装包离开。下山途中,两人遇到巡逻武警。武警认为凌某、卢某行迹可疑,遂要求对其背包进行检查,结果发现其包内装着一袋树根,于是将两人扭送至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公安机关将凌某包内的树根送至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送检的样本均具备瑞香科沉香属土沉香的木材构造特征,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和国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物种。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凌某、卢某两人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近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凌某、卢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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