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依法对危害国家安全等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侵权渎职犯罪,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捕、提起和出庭支持公诉,实行审判和诉讼监督以及执行监督。
(二)人员构成情况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共设15个科室,直属行政单位1个,直属事业单位机关1个。
我院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2014年底编制数共2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9人,附属编制15人,事业编职员1人,雇员编制40人。2014年年末实际在编的财政供养人员207人,离退休31人。
(三)2014的主要工作任务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院将继续做好基层院建设规划,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做好对恶性刑事案件的快捕快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借助“两法衔接”、检察建议等举措推动严格执法;扩大普法宣传范围,弘扬法治文化,提升群众守法意识;依法严查职务犯罪,加大追逃追赃力度,深化重点行业预防,遏制职务犯罪发生;完善刑事申诉受理审查机制,挖掘每一个控告申诉背后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疏导积怨化解纠纷。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9397.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05.55万元,其他收入2492.41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8836.0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353.12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439.20万元,占69.8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94.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8.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1.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35.19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913.91万元,占30.13%,主要支出项目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公诉和审判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等 。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37.44万元,比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了155.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去年拨款支出数增加0万。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93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 0万元,(2)公务车上半年保有量59辆,下半年进行车改,单位保留27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136.93万元,比去年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了142.55万。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5人,比去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了13.11万元,因公务来访人员减少,当年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96.26%。
五、部门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等。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