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召开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公益约谈会
发布日期:Wed Aug 01 08:00:00 CST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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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过境高速公路沿生态环境脆弱的山体及水源而建,特别是其中的罗湖段,位于深圳水库水源保护区红线以内,系环保敏感区域。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引起了水土流失、扬尘污染、水源污染等问题,对生态环境资源和人居安全产生危害和隐患。针对该侵害环境公益事件,我院进行了立案监督。为查明案件事实,厘清各职能部门责任,6月22日,罗湖区检察院召开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公益约谈会,约谈了市水务局、市人居委、市交委、罗湖区环水局4家行政机关及深圳华昱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等4家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并邀请了市检察院业务管理部刘汉俊部长、区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奚维薇及3名人大代表参会,罗湖区检察院党委书记戴瑞宏书记、民行部李迎春部长及邱晓燕检察官出席了约谈会。
我院邱晓燕检察官出示部分证据,通报了东部过境工程环保措施不当以及造成的水土流失、水源污染等损害环境公益的情况。
华昱公司代表施工单位表示将聘请专业队伍编制环保工作方案,
加快工程进度,加强排水、覆绿、抑制扬尘等问题的解决措施。
市检察院刘汉俊部长做总结发言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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