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召开《关于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案件的若干规定》推进实施座谈会
发布日期:Tue Jul 14 01:07:29 CST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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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有序发展,在区人大法工委的建议下,罗湖区检察院与罗湖区法院充分借鉴吸收前期办案经验成果,经反复协商和多次修改,共同制定并会签了《关于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若干规定》(简称《若干规定》)。
为推进《若干规定》的落实,提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质效,5月14日,《关于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若干规定》推进实施座谈会在罗湖区检察院召开。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耀明、罗湖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臣建、罗湖区法院院长李久祥及罗湖区检察院检察长徐猛等同志参加会议。
徐猛检察长回顾了罗湖区检察院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挑战,并对区人大、区委政法委的鼎力支持表示了感谢。
李久祥院长对《若干规定》的成功会签表示热烈祝贺。
区委政法委刘臣建常务副书记认为,《若干规定》“务实”“可操作性强”“在尊重上位法的同时保持了灵活性和创新性”的特点,期待《若干规定》取得更好的实施效果。
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卢耀明副主任对罗湖区法检两院会签该项规定的重大意义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座谈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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