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认的是,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的价值取向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而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促进校园法治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日前,在罗湖区教育局的协调与安排下,罗湖区检察院七名院领导,选取了辖区内七所有代表性的学校,均挂点任法治副校长,院领导全部兼任法治副校长。
既然担任法治副校长,就必须履好职。5月23日下午2点,罗湖区检察院汪林丰副检察长来到挂点的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法治宣讲,同时也拉开罗湖区检察院“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的帷幕。
“非常高兴、也很荣幸能来到行知职业技术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或许,这是一种很奇妙的缘分。”聘任仪式上,汪林丰副检察长以自己曾兼任过职业学校法治辅导员的经历、作为家乡人对陶行知先生的敬仰等,娓娓道来,温暖开场,迅速拉近了与在场人员之间的距离,激起了热烈的掌声。
从校长肖江明手中接过法治副校长聘书后,汪林丰副检察长与全校的校领导、班主任们面对面,开展了一场漫谈式的法治宣讲。“寿镜吾老先生对鲁迅的职业选择有什么影响?”“为什么乌尔比安说法律是善良而又公正的艺术?”…汪林丰副检察长全程脱稿、行云流水,从法律是什么、检察职能是什么、深圳未检案件的形势、检察机关能为未成年人提供哪些等,延伸开来,举案例、列数字、作剖析、讲法理,听众们也都聚精会神、倾情投入。
“未成年人是社会最大的公共利益,孩子的事对每个家庭而言更是天大的事。”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汪林丰副检察长从未年人应当关注的重点领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校园欺凌、毒品犯罪等入手,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建议举措等。汪林丰副检察长还表示,作为法治副校长他今后将尽可能多安排时间与学校老师、同学们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交流。最后,他以袁枚的诗“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与大家共勉,激励行知职校的学生积极向上,做知法懂法的青年。
肖校长对法治副校长的到来表示感谢,他表示,通过汪林丰副检察长的讲座,更深刻地理解了法律不仅是人们的行为准则,也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更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只有提前给孩子们心中种下法律的种子,才能用法治之光照亮他们前行的青春之路。
以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罗湖检察一直在路上。此次只是罗湖区检察院“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的第一场,后续,罗湖检察还有形式多样的法治活动,为未成年人撑好司法的“保护伞”。
什么是法治副校长?
《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第三条规定:“检察官由检察机关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兼职在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安全管理、依法治理等工作。”
法治副校长可以做什么?
《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第七条规定:“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和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指导、帮助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师开展法治教育;
(二)指导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依法保护学生权益,协助帮扶受到违法犯罪侵害的学生,协调开展司法救助、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生活安置等多元综合救助;
(三)指导学校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协助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的学生或者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教育惩戒、管理教育或者矫治教育;
(四)会同学校、相关部门,联合司法社工等对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以及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学生实施精准帮教,根据需要对涉罪未成年学生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五)协助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参与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及时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周边社会秩序;
(六)指导、协助学校、教师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