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七月火云升,碧树黄鹂亦可人。”
7月21日下午,艳阳高照,清风徐徐。近三十位重要客人相继来到罗湖区检察院,这里有一场很重要的活动。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在这里,罗湖区检察院举行第六届司法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聘任仪式。
聘任仪式由罗湖区检察院汪林丰副检察长主持,“今天举行这个简约而隆重的聘任仪式,象征着各位司法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正式履职,开启未来五年新一轮的监督周期。”汪林丰副检察长语声朗朗,向大家宣读了聘任2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第六届司法监督员,聘任10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为第六届特约检察员的决定。
随后,罗湖区检察院张彬检察长为司法监督员、特约检察员颁发聘书。
司法监督员刘建琪女士、特约检察员曹洁明先生,也作为代表应邀上台发言。他们表示,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检察工作负责的态度,主动作为,主动了解监督程序,加强与罗湖区检察院的沟通交流,依法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建议,通过监督进一步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张彬检察长向在推荐、考察和选聘新一届司法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过程中给予大力支持的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和区委统战部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致以衷心的感谢,并向受聘“两员”表示祝贺,希望司法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能尽快进入角色。
就下一步更好推进司法文明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服务保障罗湖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张彬检察长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深入推行司法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制度,保障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必然要接受相应的监督和制约。而实行司法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制度,核心就是加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保证检察权始终依法正确行使。
二是充分发挥司法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重要作用,切实增强罗湖检察工作实效。当前站在更高的历史起点上,罗湖区检察院要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中国特色检察制度上有所建树,就必须充分依靠司法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职能作用。
三是强化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为司法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条件。下一步,罗湖区检察院将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思想,真诚欢迎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的监督指导,畅通渠道、改进工作,为大家履职尽责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
聘任仪式结束后,各位司法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在张彬检察长陪同下,共同参观调研了罗湖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新一轮司法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监督周期已开启,他们都是群众的一双双眼睛,我们相信,在他们的监督和支持下,高质量发展的罗湖检察工作,会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