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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邹志勇、魏旭峰、秦顺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通报
发布日期:Fri Jan 13 00:00:00 CST 2023     检查日期:

犯罪嫌疑人邹志勇、魏旭峰、秦顺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

位于本市罗湖区京基100大厦68楼的深圳前海瑞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法人独资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中融天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金融许可证)通过公司员工介绍及召开产品推介会的方式,宣传公司有多种项目投资且盈利丰厚,年化率8%-14%,投资期限分别有3个月、6个月及12个月,并约定按月付息,到期返本,公司于2018年10月份出现资金困难,无法履行合同也不退还本金,造成投资者损失严重,经初查,投资者412人,未兑付资金约16.2亿元人民币,目前到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报案的投资人321人,涉案金额约11.8亿元人民币。本案三名犯罪嫌疑人邹志勇、魏旭峰、秦顺鸽分别担任过瑞诚资本或中融天成的重要职位。

因本案集资参与人数众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诉讼程序,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崔助理

联系电话:0755-25038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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