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检察牵头召开这项会议,十家单位负责人出席…
发布日期:Thu Apr 27 00:00:00 CST 2023     检查日期:

竣工于1965年的深圳水库,作为深港两地人民群众的大水缸,对深港两地乃至整个大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起着巨大支撑作用,既是生命水、又是经济水、更是政治水,保护深圳水库生态环境,可以说使命重大、意义深远。

2020年9月,罗湖区检察院牵头与九家单位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深圳水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调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组建了深圳水库保护联盟,通过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优势,有效加强了对水库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实现对破坏库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定责、早整治”的治理目标。

2023年4月21日,罗湖检察院根据联动工作机制,召开2023年深圳水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第一次联席会议,召集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公室、区生态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土地局、东湖街道办、粤港供水有限公司等十个单位参加。

罗湖检察院张彬检察长、市水源办吕小明主任、区生态局唐湘良局长、区市场监管局贾呈祥副局长、区水务局郭力鹏副局长、东湖街道办李旭副主任、粤港供水公司深圳供水管理部梁大升总经理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罗湖检察院汪林丰副检察长主持会议。会上,汪林丰副检察长对深圳水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调联动机制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在各成员单位的紧密配合下,执法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对水源保护区非法养殖、违规搭建、乱堆放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消除了一批影响水源安全的污染隐患。

区生态局执法科何桂良科长通报了今年来筛查收集的水源保护区内的相关问题,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提出了整改意见,明确了责任部门。

各参会单位就整改工作及责任分工进行了磋商讨论,积极响应整改要求,并承诺积极履职,充分配合,共同推进相关问题的治理工作。

吕小明主任表示,水源保护区内确实存在一些容易反复发生的治理难题,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监管和治理的常态化。协调联动机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此次联席会议摆问题促整改,非常务实,有力促进了水源保护区内的治理。

唐湘良局长讲话表示,深圳水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调联动机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为纽带,凝聚各职能部门合力,形成水库生态保护联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成为了罗湖生态保护工作的一个品牌,也得到了市水源办的充分肯定。协调联动机制是有效保护水源安全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提高协调联动机制的凝聚力,各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履职,并充分利用好协调联动机制,对单一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反馈,取得成员单位的配合与支持,共同推动问题的解决。

张彬检察长对联席会议参会单位长期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表示感谢,并专门强调,习近平总书记把水资源问题放到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全局中进行谋划、部署,加强水资源保护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推动水源保护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的积极举措,意义重大。希望各参会单位精诚合作,凝聚合力,将各项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保护深圳水库的生态资源,保障深港两地饮水安全。

张彬检察长还表示,罗湖区检察院也将用足用好协调联动机制,紧紧依靠深圳水库保护大联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各职能部门同心聚力、同向发力,全方位织紧织密深圳水库水源地的“保护网”,致力于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及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助力罗湖绿色发展。

2023年深圳水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第一次联席会议的顺利召开,进一步统一了各单位对于协调联动机制常态化运作的认识,提高了各单位联动配合的积极性,凝聚了水库保护大联盟的合力。同时通过联席会议,对通报的相关问题形成了初步的整改方案。会后罗湖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将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跟进相关问题的整改治理,保障整改方案落地落实,保障深圳水库水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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