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偷外卖小哥的外卖、有外卖小哥偷外卖…扒一扒那些与偷外卖有关的…
发布日期:Tue May 30 00:00:00 CST 2023     检查日期:

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城市,没时间做饭或者工作时间紧迫,点份外卖已经是都市人的常态。作为一名干饭人,或许,最郁闷的事,不是外卖配送延时,不是送错订单,而是外卖被偷了!

之前,罗湖区检察院就曾受理过一宗案件,犯罪嫌疑人颜某多次趁外卖小哥离开电动车送外卖时,窃取电动车上外卖,终于有一天被外卖小哥逮到,并和路人一起将颜某扭送到派出所。因涉嫌盗窃罪,颜某被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逮捕。为此,罗湖区检察院还专门举办了公开听证。

近日,罗湖区检察院又受理一宗与外卖有关的盗窃案,盗窃者竟然是外卖小哥本哥!

梁某是某外卖平台小哥,2023年1月份的某天,他连续接到好几个顾客下单某超市的梅菜扣肉饭订单,一天就有这么多人点同一个饭,这饭是有多好吃呢?

于是,梁某觉得有机会得亲自试试。

2023年1月15日凌晨,梁某再次接到有客户下单该超市的梅菜扣肉饭订单,他来到超市取外卖的时候,趁店员不注意,多取了一盒并偷偷藏进了自己的大衣。之后,梁某找了个没人的角落,赶紧吃了起来。

凌晨半夜的寒风中,梁某吃着热腾腾的梅菜扣肉饭,大快朵颐,心想,这可真是人间美味啊!自此之后,那碗梅菜扣肉饭的味道让梁某久久不能忘怀。

后来,梁某又趁着有人下单该超市的订单,用同样的手法再次得逞,又“免费”地吃了一盒梅菜扣肉饭。

第三次,正当他正准备将一盒梅菜扣肉饭塞进大衣的时候,被眼尖的超市员工发现,查了监控认定梁某不止一次在超市盗窃后,超市员工报了案,将梁某送进了派出所。

经初步调查,梁某三次在该超市盗窃,虽然数额只有74元,但已构成多次盗窃,涉嫌盗窃罪,公安机关将其移送给检察机关,该案正在办理之中。

同样的还有些外卖员,只因自己配送的外卖曾被偷过,就想通过偷“同行”的外卖泄愤,而其也终将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法律的代价。

近日,长宁警方抓获了一名盗窃“同行”外卖的外卖小哥。违法人员因盗窃已被长宁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身着蓝色外套的外卖员王先生前往派出所报案,称其前往某大厦送餐,将电瓶车停放在楼下人行道上,然而等到送餐完毕回到自己电瓶车旁时,发现配送箱内一份价值200元的外卖被盗。

接报案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通过调阅案发地周边公共视频,发现在王先生上楼送餐期间,有一名身着黄色外套的男子赵某曾在王先生的电瓶车旁驻足徘徊,行为举止怪异,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进一步追踪黄衣男子的位置,警方很快将其抓获。

到案后,赵某对其盗窃他人外卖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他本身也是一名外卖员,由于自己早先在配送过程中发生过外卖被盗的情况,所以一直心存怨恨。当天赵某骑车路过案发地时,看到路旁恰好停放着一辆载有外卖配送箱的电瓶车,见四下无人,便报复性地将配送箱内的外卖偷走。

检察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无论是谁,盗窃的事,都不能干啊。

另外,外卖小哥着急送餐时,一定不要忘了“保护”好自己的车辆和车上的餐品,特别是将餐品放好、锁好,不可图一时便利,给别有用心者留下可乘之机,如果送的餐丢了,想想我们这些焦急等待的干饭人,你也不好交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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