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红线”!检察官在这里…
发布日期:Mon Jul 17 08:00:00 CST 2023     检查日期: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

为深化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有力保障我区能源供应安全,进一步推进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2023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罗湖区应急管理局,为相关人员开展了一场主题为“强化法律监督,守住安全底线”的专题法治宣讲。

区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罗湖区各加油站站长、中联制药安全管理员等均参加了活动,宣讲由罗湖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欧伶伶主讲,旨在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欧伶伶检察官在宣讲中,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旗帜,重点分析刑法中的相关法条,明确法律对于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及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的规定,警示企业主要负责人当好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近十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罪名相对集中,重大事故责任罪、危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合计占比95.7%以上。检察官从这些罪名入手,通过八个典型案例展开释法说理,分析事故原因、事故责任人的过错、情节轻重与量刑,案例涵盖危险化学品行业的石油化工公司和加油站等,有针对性地对宣讲参会人员阐释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的重要性。

最后,检察官建议相关企业要从以下方面未雨绸缪、自查自纠、加强培训:完善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方案;及时排查设施设备、整改安全隐患;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此次宣讲增强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对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了解,引导其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依法生产、坚持生命至上。

听众纷纷表示这是一次良好的警醒,防患于未然是遏制安全事故的根本之策,企业也会将安全工作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上来,在日常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于生产一线存在的安全隐患,任何时候都不能疏忽,安全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不能松。牢记安全生产,生命重于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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