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
为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培养,充分发挥优秀检察人才的示范作用,弘扬“传帮带”精神,10月26日下午,罗湖区检察院举行青年检察人员“双导师”培养成长计划(第三批)启动仪式。仪式由政治部主任刘炜烽主持,院领导,全体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第三批“双导师”培养成长计划导师及学员参加。
一、选“园丁”,踏稳师徒结对这一首步
会上,刘炜烽主任就《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青年检察人员“双导师”培养成长实施方案(第三批)》作了说明。他着重强调了培养目标、培养对象、导师选任、导师职责、导学内容及导学模式等内容。
刘炜烽主任介绍道,罗湖区检察院为去年以来新入职的12位雏鹰们配备了1名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的思政导师和1名经验丰富、业务精通的业务导师,通过打造“五个一”导学模式,在思想政治教育上引导学思践悟,在业务实践指导上促进能力提升,引导青年检察人员做到政治上更成熟、业务上更精通。
随后举行了赠书仪式,导师代表为学员代表赠授著名刑法学专家罗翔教授推荐的《苏格拉底的申辩》,标志着导师与学员结对关系的正式确立和“拜师礼”的完成,同时也寓意着学员将牢记导师教诲,坚定从检初心,永葆法治情怀。
二、常“修枝”,巩固思政引领这一根本
接下来,办公室主任李伟彬作为思政导师代表发言。他坦言道,有幸成为2名学员的导师,既是一种莫大的荣幸,也是一份沉甸的责任。
李伟彬主任把思绪拉回到20年前的夏天,初出茅庐的他面对着执勤岗位的繁重任务与巨大压力,还好有身边的优秀同事如导师般地鼓励引导,才让他度过了那个看似艰难却非常充实的工作适应期。
李伟彬主任用亲身经历与各位导师和优秀同事们共勉,要做好雏鹰们职业道路的“领路人”,思想状态的“知心人”,遵规守纪的“监护人”,用实际行动在不同侧面、不同环节引导他们见贤思齐、实干担当,从而在全院形成一种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的向上推动力。
三、多“施肥”,促进业务精通这一目标
然后,综合业务部副主任段珊珊作为业务导师代表发言。她强调,公诉技能的传承,多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进行,而这种方式能够广为流传的原因在于是公诉工作需要长期积累经验。对于雏鹰们来说,他们缺少的不是理论,而是实践;不是其然,而是其所以然;不是各类学说掌握的多寡,而是学说的实际运用。
段珊珊副主任2013年便加入了罗检大家庭,工作也从最初的忐忑,成长为了如今的笃定。针对当前公诉队伍面临的“案多人手缺、案难骨干缺、案新经验缺”的困境,她坦言当务之急是要让雏鹰们迅速成长为办案骨干,以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段珊珊副主任表示将会担负起业务导师的责任与使命,根据业务工作需求和青年人才成长需要,将所学所悟倾囊相授,做好检察工作的接力和传承者。
四、多“汲取”,发挥导师培养这一优势
之后,第二检察部试用期公务员李漫钧同志作为学员代表发言。她站在新人的角度,就如何才能快速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检察人才,提出了战略和战术两个层面的意见建议,与各位雏鹰共勉。
一是罗检的“贴心战略”。对于罗检为新人实施了双导师培养机制,李漫钧同志表示非常庆幸与感恩,通过双导师传帮带的方式,能让新人在正确的方向上积累经验,持续发力。
二是自身的“奋斗战术”。一方面,要开放思维。树立独立自主的意识,发挥主观能动性去把握成长的进度和学习的内容;另一方面,要脚踏实地。向身边优秀的领导同事潜心求问,借助书本与网络悉心学习,久久为功,才能有所收获。
仪式的最后,刘炜烽主任代表党组就落实“双导师”培养计划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抓好贯彻落实。结合部门业务工作资源优势和特色亮点,按期完成学习、带教任务,确保帮出真本领、带出好作风。二是突出实效导向,加强跟踪培养。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全面掌握带教情况,实行动态跟踪培养,让学员得到全方位的锻炼。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创新培养模式,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挖掘和培育典型案例和鲜活事例,及时宣传报道工作进展及经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