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月|检察官来到这所学校...
发布日期:Fri May 31 08:00:00 CST 2024     检查日期: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法治护航。

2024年5月28日上午,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四周年,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秦嵘主任,来到挂点法治副校长的罗湖区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罗湖区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举行了简约而又隆重的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在师生的注目下,秦嵘检察官接下沉甸甸的聘书,受聘担任该校法治副校长。

聘任仪式后,借“民法典宣传月”的契机,秦嵘检察官为学校师生带来了《法治护航成长》专题法治课程。

通过带领同学们进入模拟情景,检察官从身边的小事开讲逐步引起同学们的好奇心。她讲述道,法律不是冰冷冷的刻板条文,而是每个人随时都需要的权利保障书,特别是未成年人,更需要知法、学法、懂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

随后,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意义到经典案例,法治课程缓缓铺开,姓名权、高空抛物、民事行为能力......这些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场景,牢牢吸引着同学们的注意,一步步引领着同学们走进原本陌生的法律时空。

现场,秦嵘检察官还与学生们开展互动问答的形式,鼓励同学们思考,说出课程中的启发与感悟,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课程最后,检察官循循善诱,“在人的一生中难免有顺境与逆境,无论是需求得不到满足还是权利受到侵害......遇到这样的时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内的一套完备的法律制度就能使我们避免侵害,或是挽回损失,这也是法治的意义所在。”

一场通俗易懂又活泼有趣的法治课程在热烈掌声中结束,法治意识的小小种子已在同学们心中悄悄发芽......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罗湖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由检察长带头在辖区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全力推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让法治之光照亮孩子们前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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