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罗湖区检察院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坚持四大检察协同发展,依法严厉惩处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教育挽救感化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救助被害未成年人,对有关部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履行法律监督。在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中,始终坚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原则,以强有力的检察综合履职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新路径,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多方联动,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新机制
一是落实强制报告制度。院领导带头开展“强制报告制度”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全面解读强制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教职工法治意识。
分别与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联合会签《关于落实教育领域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与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联合会签《关于落实卫生健康领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异地帮教机制。对涉罪异地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家庭走访、职业规划等多种帮教措施,开展4场异地上门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分别与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签订《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异地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帮教、保护与预防工作。
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近三年来救助未成年人案件23件27人,发放45万余元司法救助金。通过开展困境儿童精准排查工作,排查出9名困境儿童线索并移交妇联处理。与罗湖区民政局、罗湖区妇联、罗湖区残联会签《深圳市罗湖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实施细则》,为加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奠定了制度基础。
四是主动优化“家门口”检察服务。选取辖区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翠竹街道新村社区为试点,建立“杜鹃花语”未成年人检察服务站,试行“一对一”挂点联系街道社区工作机制,聚焦城中村务工群体、涉港籍家庭和困境儿童等重点群体,打造社会治理、家庭教育、普法宣传等一站式平台。
以案促治,探索数字法律监督新模型
一是构建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大数据碰撞比对,推送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包括涉未成年人怀孕流产信息300余条,未成年人服用精神类处方药中毒信息85余条,未成年人吸食毒品线索2条,并推送出6条刑事立案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二是构建网约房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监督模型。对网约房无法落实实名、实数、实时、实情等“四实”制度,反复滋生侵害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的问题,调取涉案网约房的异常数据,排查出39家存在监管信息不全、入住人员不登记、接纳未成年人入住未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等问题的涉案网约房。联合多方职能部门召开行政公益诉讼磋商会议,就网约房监管问题向公安机关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活动,深化未检综合履职。
普法同行,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式
一是“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通过“检察开放日”邀请港人子弟学校和辖区内多家学校走进检察院,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均取得良好效果。
创新打造“法治罗湖行”深港青少年法治交流活动品牌,以普法讲座、模拟法庭、实地参观等形式承办活动7场次,邀请香港教职员工、中小学生、家长代表等20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开展法治交流活动,大力宣传内地司法制度和检察文化,为推动“深港融合”发挥检察力量。组织检察官挂职辖区内42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依托“学校阵地”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组织检察官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28场次,让法治精神、法治文化浸润人心。
二是线上和线下宣传模式相结合。通过在社区、商场设置法治教育宣传点,发放《控辍保学》《强制报告》《预防性侵 守护未来》等主题的普法宣传手册,结合新媒体平台上发布短视频、漫画等未成年人乐于接受的形式,开辟未检宣传的新“增长极”。依托两微一端宣传平台,紧扣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推送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文章,最高阅读量超一万三千人次,有效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
三是创新和传统宣传形式相结合。持续打造“检爱同行”文化品牌,积极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带队组织辖区内学生前往深圳市第一戒毒所参观,在深圳市首次开展沉浸式法治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
依托“杜鹃花语”未成年人检察服务站,创新开展“模拟法庭”进社区普法活动,丰富辖区学生暑期生活,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受到街道社区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