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庆前夕,小龙(化名)接到一通视频通话:“多年不见,听说你小子现在混得不错,你猜我们现在在哪?”除了熟悉的声音,映入眼帘的正是同样离乡奋斗多年未见的两个发小,视频背景正是我市的地标建筑。同在异乡,故人重逢,各种儿时记忆涌上心头,难免分外激动,寒暄过后,肯定是要约定小聚一番的……
伴着城市的霓虹灯,小龙驾车接上两位老友,来到一家知名家乡餐馆,几杯下肚,久别重逢的三人自然有太多的话要聊,酒足饭饱之后,还没尽兴的三人决定转场距餐馆不远处的KTV,继续分享各自在外打拼多年的酸甜苦辣。
走出饭店大门,热情的小龙熟练的打开车门,招呼老友们上车,哪怕两位好友再三提醒喝了酒就不要开车了,但小龙在酒精的驱动下显得格外亢奋,大拍胸脯道:“你俩放心,这地我熟,就两条街,不会有交警查车的!”
随着KTV包房内撕心裂肺的歌声不断响起,桌面上的“勇闯天涯”玻璃瓶又空了一大片。不知不觉来到下半夜,“重逢三人组”也消化完了晚餐,小龙便开上那辆和自己步伐同样摇摇晃晃的汽车,载着两位老友来到一处路边烧烤摊......
一阵风卷残云,脚底下又再次堆满了空啤酒瓶,经过一夜的鏖战,此时的三人已经完全进入了“状态”。随着街边景物逐渐模糊,脚步也更加摇晃,三人这才打算结束这次难得的聚会,并再次“很自然”地坐进了停在路边的那辆汽车。
凌晨3点,城市的公路畅通无阻,在小龙的操控下,汽车快速的通过了各个大小街区,随着目的地越来越近,导航仪上显示的一处“小堵塞”也没能引起他们的注意。
虽然阻塞路段越来越短,但挡风玻璃上却投射进来了红蓝交替的灯光。随着两名穿着反光马甲的执勤交警招手截停了车辆,缓慢摇下车窗的小龙才感受到内心涌现的一阵慌乱和紧张......
片刻过后,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发出了急促的警报声,执勤交警的表情也逐渐地严肃了起来。“同志,请您关闭引擎并下车配合我们的进一步调查!”此时的“聚会三人组”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只能麻木地配合交警的指令。最终,一顿抽血测试流程下来,驾驶员小龙的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74.7mg/100mL。
不久后,该案移送到我院审查起诉,检察官认为,小龙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决定对其依法提起公诉。近日,内心无比忐忑的小龙最终还是等来了法院的拘役判决。
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如果这句人尽皆知的顺口溜未能让酒后的驾驶员们在发动引擎前再三思量,那么,来自法律的严惩必将让其刻骨铭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