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始终将妇女权益保护作为重点工作,聚焦妇女群体特别是困难妇女、残疾妇女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通过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犯罪、开展司法救助等方式,维护妇女权益,彰显司法关怀与温度。如近期办理的杨某(女)司法救助案。
发现线索、主动作为
杨某是一宗诈骗案的被害人,诈骗分子与杨某通过确立男女朋友关系骗取杨某巨额财物。杨某到罗湖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查询案件进展时,窗口值班人员接待后认为该案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立即重点予以关注,及时向原案件承办人了解详情。得知被害人杨某被诈骗财物,欠下巨额债务,同时还需抚养一岁多的女儿,无法参加工作,失去收入来源,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调查核实、及时救助
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诈骗分子与杨某建立恋爱关系目的是为了骗取杨某财物,深陷其中的杨某,为了满足诈骗分子的要求不惜向周边亲戚借钱,以至欠下巨额债务。诈骗分子毫无底线,为了可以长期压榨杨某,甚至还与杨某育有一女,同时也与其他女性保持着恋爱关系。因照顾1岁多的女儿,杨某失业已久,家人也无法帮忙照顾其女儿, 母女生活陷入了困境。
经审查,检察官认为杨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为解决杨某母女的燃眉之急,决定开展救助,发放救助金,帮助解决杨某母女的生活困难问题,并协助杨某顺利领取到司法救助金。
回访跟踪、妥善安置
案件办结后,检察官与当地妇联建立沟通联络机制,通过电话询问和实地走访,及时掌握母女二人生活状况,当地妇联也将持续跟踪杨某母女情况,以便及时解决她们的生活困难,确保杨某母女生活得到妥善安置,重拾对生活的信心。
该案只是罗湖区检察院通过司法救助维护妇女权益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罗湖区检察院通过大数据赋能,畅通内部信息渠道,拓展救助线索来源。对外主动寻找案源,调取法院近两年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未执行到位案件材料,筛查出司法救助线索,及时救助因判决未执行而陷入生活困难的被害人。牵头与区教育、民政等八家单位联合会签工作衔接文件,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形成合力。重点关注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坚持“应救尽救”理念,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2024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2件54人,重点救助妇女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