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积极营造干事创业工作环境取得成效
发布日期:2025-05-19 检查日期:
2006年下半年以来,调整后的罗湖检察院领导班子把“以人为本”的落脚点,致力于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营造健康的竞争氛围,激发检察人员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检察人员构建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积极盘活人力资源,创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罗湖区检察院从工作关爱入手,采取切实措施,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在爱岗敬业、奉献社会中超越自我、实现价值,努力营造人人奋发的发展环境。一是大胆使用年轻干部,确保队伍活力。提拔任用干部一看工作实绩,二看工作能力,三看群众评价。选拔过程严格实行群众评议和党组投票结合的双重淘汰制,保证了“公开、公平、公正”任用原则。2007年共分四次提拔干部38名,其中副处级6名,正科长7名,副科长10名,正科级6名,副科级9名。调整后,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占中层领导的42%,队伍趋向年轻化,年龄结构较为合理,既保证了工作的稳定性,也保证了检察队伍的可持续发展。二是中层干部进行岗位轮换,激发工作热情和活力。罗湖区检察院现有17个科室,轮换了13名科长。提拔干部、轮换岗位改善了人才积压、人员阻滞的状况,调动了广大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关注检察人员身心健康,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
罗湖区检察院把从优待检的关爱延伸到检察人员身心、家庭生活、社会关系等各方面。一是积极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检察人员生活上的困难,及时给予帮助,发现检察人员工作上的问题,妥善进行处理。二是建立检察人员生日祝福制度。为每位检察人员建立生日档案,订制生日礼品。三是增设健身设施,办理健身卡。四是为检察人员购买医疗补充保险。五是每年为检察人员安排体检一次。六是整改食堂,增加菜式。七是组织退休老同志定时聚会。八是关爱检察人员家庭生活。开展家属慰问活动和对家庭困难的检察人员给予援助。多渠道的生活关心,检察人员之间关系更加融洽、协作更加紧密、配合更加有力,有效地推动了检察业务的发展。
三、实施人才强检,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人员的学习和培养,着力改善检察人员的学习条件。一是积极选送检察人员参加高校培训。确保每位检察人员都有参加高校再学习的机会,提高检察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使检察人员始终保持积极的学习状态。二是拨出专门经费鼓励检察人员自学。每年向检察人员发放购书卡,鼓励检察人员进行自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三是不定期邀请专家学者授课。通过举办讲座,扩大检察人员的知识面,改善检察人员的知识结构,提升检察人员的理论水平和调研能力。四是积极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司法考试。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的复习迎考培训保障工作,仅2007年,就为考生组织订购司考辅导教材100余套,集中组织辅导讲座和培训3次。
罗湖区检察院一年多的实践表明,从优待检、关爱检察人员,有效地提高了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充分激发了检察人员的工作热情,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发展,给检察事业注入了持久的活力。
一是精神风貌悄然变化。检察人员8小时以外的生活更趋健康,队伍凝聚力明显增强,检察人员自发成立了乓乓球、网球、羽毛球、篮球、舞蹈队等团体,定期组织活动,各类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去年,该院参加了深圳市检察院和罗湖区直属机关工委组织的各类体育比赛,取得了优异成绩。
二是学习成果颇为显著。2007年,罗湖区检察院24人参加司法考试,13人通过,通过率54.2%,比上一年提高了42个百分点。去年该院检察人员在报刊杂志发表调研文章14篇,其中在《中国刑事法杂志》、《人民检察》、《刑事司法指南》等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5篇。罗湖区检察院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工作的调研得到了最高检侦查监督厅的肯定,全文转发了《罗湖区实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调研报告》,供全国检察机关侦监部门参考借鉴。
三是检察业务进步明显。反贪工作历史上第一次在基层院年终考核中名列全市第一。渎职侵权检察部门侦办案件同比增加了300%,超额完成任务。控告申诉检察科接待室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监所检察部门积极开展双向法制教育, 预防被监管人员再犯罪和监管人员职务犯罪,2007年在监管场所再犯罪率为零。
(市检察院办公室梁超根据罗湖区检察院材料编辑)
一、积极盘活人力资源,创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罗湖区检察院从工作关爱入手,采取切实措施,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在爱岗敬业、奉献社会中超越自我、实现价值,努力营造人人奋发的发展环境。一是大胆使用年轻干部,确保队伍活力。提拔任用干部一看工作实绩,二看工作能力,三看群众评价。选拔过程严格实行群众评议和党组投票结合的双重淘汰制,保证了“公开、公平、公正”任用原则。2007年共分四次提拔干部38名,其中副处级6名,正科长7名,副科长10名,正科级6名,副科级9名。调整后,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占中层领导的42%,队伍趋向年轻化,年龄结构较为合理,既保证了工作的稳定性,也保证了检察队伍的可持续发展。二是中层干部进行岗位轮换,激发工作热情和活力。罗湖区检察院现有17个科室,轮换了13名科长。提拔干部、轮换岗位改善了人才积压、人员阻滞的状况,调动了广大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关注检察人员身心健康,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
罗湖区检察院把从优待检的关爱延伸到检察人员身心、家庭生活、社会关系等各方面。一是积极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检察人员生活上的困难,及时给予帮助,发现检察人员工作上的问题,妥善进行处理。二是建立检察人员生日祝福制度。为每位检察人员建立生日档案,订制生日礼品。三是增设健身设施,办理健身卡。四是为检察人员购买医疗补充保险。五是每年为检察人员安排体检一次。六是整改食堂,增加菜式。七是组织退休老同志定时聚会。八是关爱检察人员家庭生活。开展家属慰问活动和对家庭困难的检察人员给予援助。多渠道的生活关心,检察人员之间关系更加融洽、协作更加紧密、配合更加有力,有效地推动了检察业务的发展。
三、实施人才强检,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人员的学习和培养,着力改善检察人员的学习条件。一是积极选送检察人员参加高校培训。确保每位检察人员都有参加高校再学习的机会,提高检察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使检察人员始终保持积极的学习状态。二是拨出专门经费鼓励检察人员自学。每年向检察人员发放购书卡,鼓励检察人员进行自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三是不定期邀请专家学者授课。通过举办讲座,扩大检察人员的知识面,改善检察人员的知识结构,提升检察人员的理论水平和调研能力。四是积极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司法考试。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的复习迎考培训保障工作,仅2007年,就为考生组织订购司考辅导教材100余套,集中组织辅导讲座和培训3次。
罗湖区检察院一年多的实践表明,从优待检、关爱检察人员,有效地提高了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充分激发了检察人员的工作热情,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发展,给检察事业注入了持久的活力。
一是精神风貌悄然变化。检察人员8小时以外的生活更趋健康,队伍凝聚力明显增强,检察人员自发成立了乓乓球、网球、羽毛球、篮球、舞蹈队等团体,定期组织活动,各类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去年,该院参加了深圳市检察院和罗湖区直属机关工委组织的各类体育比赛,取得了优异成绩。
二是学习成果颇为显著。2007年,罗湖区检察院24人参加司法考试,13人通过,通过率54.2%,比上一年提高了42个百分点。去年该院检察人员在报刊杂志发表调研文章14篇,其中在《中国刑事法杂志》、《人民检察》、《刑事司法指南》等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5篇。罗湖区检察院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工作的调研得到了最高检侦查监督厅的肯定,全文转发了《罗湖区实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调研报告》,供全国检察机关侦监部门参考借鉴。
三是检察业务进步明显。反贪工作历史上第一次在基层院年终考核中名列全市第一。渎职侵权检察部门侦办案件同比增加了300%,超额完成任务。控告申诉检察科接待室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监所检察部门积极开展双向法制教育, 预防被监管人员再犯罪和监管人员职务犯罪,2007年在监管场所再犯罪率为零。
(市检察院办公室梁超根据罗湖区检察院材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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