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检察院将我院民行科首倡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开展公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确定为08年度专项工作,并指定我院民行科为协办单位。此项监督工作的开展,给罗湖民行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亦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法律授权不明确、案件来源渠道狭窄、办案人员稀缺等不利因素,给刚踏足公益行政执法监督这片陌生领域,致力于拓展民行监督新渠道的罗湖民行工作带来制度、观念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阻碍。面对民行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罗湖民行科在现有的制度设置和资源配置下,以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挖掘自身潜能,转变工作理念,将解放思想所获得的理论成果和精神动力转化为促进民行工作创新发展的科学思路,建立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目标化工作机制,以克服我院目前民行工作的发展要求与旧有的工作制度、工作观念之间的矛盾。
该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为:首先,合理分组、科学分工。整合人力资源,将全科人员分为三组,根据民行各项业务的内在特点,将公益事项监督、申诉案件办理、当事人来访接待、职务犯罪初查等工作任务合理分配给小组和个人;其次,及早安排、逐级细化。根据上级部署的任务和科室年度工作设想,确定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以每季度、每月、每周为单位逐级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到小组和个人;再次,勤于总结、评估实效。对于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小结,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和调整工作方案,并以各组、个人工作的实效作为年终总结和评估的重要参考。
目标化工作机制的确立和推行,一方面有助于民行检察人员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竞争意识,积极发掘案件线索,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实现工作观念从被动应付到主动拓展的转变;另一方面,有助于进一步加强罗湖民行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在民行工作中贯彻“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科学理念,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制度保障。
(供稿:李黎键 审核:利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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