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多项措施构建立体职务犯罪预防体系
发布日期:2025-05-19    检查日期:

近年来,罗湖区检察院按照省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要点》部署,遵循“明确工作目标、扩大宣传教育面、强化业务规范、突出个案预防”的目标,着力抓创新、抓巩固、抓提高,把预防职务违纪违法犯罪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最近,深圳市、罗湖区人大代表参观罗湖区检察院举办的“携手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廉洁和谐家园”图片展时,充分肯定了该院所构建的立体职务犯罪预防体系。罗湖区检察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依靠党委支持,建立预防大格局
      罗湖区检察院主动争取党委支持,建立在党委领导下,政府和纪委等各职能部门大力配合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将预防工作从“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从而保证预防工作在组织、人力、财力上到位,营造社会化大预防体系。
      罗湖区预防职务违纪违法犯罪工作委员会(下称“预工委”)成立,该委员会由区委副书记任主任,区纪委书记、区委宣传部长、区人大副主任、区检察院检察长等同志担任副主任,并将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区检察院预防部门,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预工委成员包括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委各直属机关、街道办负责纪检监察的同志。预工委还建立了预防工作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设置一名预防工作联络员,充分利用47名联络员来自不同单位的优势、特点,协助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这样,预工委就成为结构合理,覆盖面广,力量强的预防工作指挥中心,为罗湖区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预防制度创建,突出业务规范化建设
      罗湖区检察院建章立制,促进预防工作规范化,根据最高检相关文件精神,先后制订通过了《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个案预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职务犯罪案件检察建议归口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对预防部门与自侦部门配合开展个案预防工作,检察建议的制作、运用、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从而使预防工作有章可循,对预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起了推进作用。
      三、强化个案预防,带动行业预防
      1、深入案发单位,开展个案预防
      罗湖检察院严格按照最高检“三个围绕”、“三个深入”的要求,预防部门与反贪、渎检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开展个案预防工作。反贪、渎检部门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案发单位、行业存在严重违法,制度不健全或者不落实,缺乏监督制约或监督不力等问题,需要提出改进措施的,及时将案件线索提供给预防部门,预防部门进行案前、案中、案后预防,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方式,帮助案发单位查摆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近三年该院针对医疗、金融、社保、司法等行业、领域共开展个案预防12件,发出检察建议8份。
     2007年该院立案侦查了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系列渎职犯罪案件,同时对该系列案件开展个案预防,通过查阅案卷材料,提审犯罪嫌疑人,走访案发单位,深入了解案情,就案件暴露出的社保系统内部管理、人员监察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制作了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检察建议书,提出了四项整改措施。社保局领导对该院发出的检察建议书高度重视,认真查找分析存在问题与薄弱环节,研究制订措施,向该院回复了五个方面十五条具体整改措施。通过整改,市社保局进一步健全了制度,堵塞了漏洞,强化了教育,加强了管理。
      2、选取重点行业,开展行业预防
      罗湖区检察院选择职务犯罪易发的敏感行业作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行业预防,将预防关口前移,与海关、国税、检验检疫、银行等单位联合,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商讨共同开展预防工作计划,对海关、检验检疫局、出租屋管理局、街道办人员开展廉政讲座、警示教育。同时重视对有关行业、系统职务犯罪特点、成因等专题的调研,积极提出防范遏制某一类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撰写调研论文《医疗领域职务犯罪个案预防与思考》。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预防检察职能
      预防宣传教育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基础。为形成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罗湖区检察院树立及时、高效、多方位、多形式的指导思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1、紧跟形势,及时传达党和政府的反腐倡廉精神
      罗湖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人流集中的深圳东门商业步行街,设置了两个固定的宣传栏,作为传达上级反腐败精神的主要阵地。每当党和国家出台新的反腐败政策和信息,罗湖区检察院都会及时搜集内容,制作成鲜明、扼要的板报展出,使干部警醒,让群众知晓,真正起到在全社会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的目的。200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新型贿赂犯罪的司法解释》,罗湖区检察院及时制作宣传板报,将“两高”惩治新型贿赂犯罪的精神向广大干部和群众传达。板报以条文配漫画的形式,展现了新型贿赂案件的特征及表现形式,使大家知晓:曾经游走在法律约束之外的某些行为,今天已为法律明文禁止,提醒大家保持清醒的头脑,廉洁自律。近三年,罗湖区检察院编辑制作宣传栏板报22期310版,受到区委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关注和好评。
      2、领导带头深入辖区,宣讲预防职务犯罪知识
      罗湖区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预防宣传工作,检察长多次听取预防工作汇报,强调要加大宣传力度,对预防宣传经费给予完全保障;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由主管副检察长带头,吸纳侦查、公诉部门有办案经验的精兵强将组成。主管副检察长亲自到税务、电力、海关等单位讲授预防职务犯罪课,用办案的亲身经历,告诫大家要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始终绷紧预防职务犯罪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宣讲团成员为了保证授课的高质量、高水平,在每次讲课前,都会认真备课,查找相关资料。在授课形式上,抛弃枯燥乏味的说教方式,尽量以活生生的案例释法,使廉政教育课内容充实生动、深入浅出。近几年,预防宣讲团深入辖区,到各机关、单位、社区授课60余节次,受教育人数达13500多人。
      3、广泛开展大型进社区户外宣传活动
      法制教育宣传进社区是罗湖区检察院一项长期的工作。近三年来,检察院到社区开展大型户外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为使宣传教育活动有声有色,采取了宣传挂图、有奖问答、发放自编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资料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不仅活跃了社区居民的生活,也增长了他们的相关法律知识。
      4、对公职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宣传
      近年,罗湖区检察院编制了《珍惜前程,警钟长鸣》(三册)、《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册》(七册)等宣传资料,在新年将至时,制作配有廉政警示箴言的挂历、台历,向全区科级以上干部发放,时刻提醒他们在工作中克尽职守,永葆清醒头脑。同时举办针对罗湖区新提拔科级干部的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使预防职务犯罪的观念深入公职人员群体。
      5、利用好两个基地,推进公务员廉政教育
      罗湖区检察院在市区两级检察机关中率先建立了两个基地――“廉政教育基地”(区委党校)和和“警示教育基地”(区看守所),充分利用两个教育基地,发挥各自职能,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一方面与区纪委合作,在党校开展公务员反腐倡廉知识竞赛、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等活动,并将到罗湖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作为全区初任公务员教育的一项固定内容;另一方面,与区看守所建立了常期、良好的合作关系,组织案发单位人员到区看守所参观,接受现场警示教育。
      6、注重创新,广泛开展社会宣传
      罗湖检察院注意创新工作形式,在工作中作出亮点。开创性地利用在深圳电台交通频率有名的“发发士多”栏目,将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编写成广播情景短剧40期在电台播出,让预防职务犯罪之声传播到每个市民、每个家庭,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力量。此举被市纪委、市监察局评为全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专项工作奖。

                                                         (深圳市检察院梁超根据罗湖区检察院材料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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