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预防部门“服务年”里效率高
发布日期:2009-04-27 检查日期:
“服务年”怎样体现服务的理念和价值,怎样把握服务形式和内容的一致性,真正在“服务年”打好服务的扎实基础。罗湖区院预防部门“一日三事”,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关于“服务年”的指示精神。
深圳某国营酒店去年发生职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的犯罪案件,暴露出该企业在人员管理、稽核制度、廉政教育,以及执行制度的落实等方面存在漏洞和不足。本着服务企业、主动到位的理念,预防部门的干警22日上午与该国企的相关负责人座谈,了解案件情况、分析发案原因、共议预防举措,得到了企业方面的积极配合和热情响应。该国营企业的总经理深感预防工作的重要性,总结教训时着眼未来、举一反三地指出,该酒店将进行翻新改造和功能升级,他们将会深刻汲取前案的教训,并在检察院预防部门的支持下,强化稽查和监督,落实责任制,控制好权力的分散与集中的关系,保证类似问题不再发生,保障国有财产的安全。
下午3点,罗湖区院预防科的同志们又转战罗湖看守所,引导深圳供电局罗湖分局的干部职工89人前往罗湖区警示教育基地――罗湖看守所参观,配合供电局本月进行的廉政纪律教育活动。
4时许,警示教育活动刚一结束,深圳中邦集团的夏女士来电,希望我院能立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因工程投标任务紧迫,要求下班前出具查询结果。预防科的同志们马不停蹄地赶回检察院,上网、查询、打印、申请报批、盖章,一套程序下来,前后一个半小时。夏女士感叹地说:我常去税务、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办事,唯有检察机关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令人赞叹,说句心里话,检察院就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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