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检察建议推动区质监执法规范化
发布日期:2009-05-15    检查日期:

为切实贯彻建设“民行检察服务年”的工作要求,实现检察监督服务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标,今年,我院根据技术质量监督执法日益受到社会普遍关注的客观现实,大力开展对罗湖区质监执法活动的行政执法监督,并取得良好成效。
      根据我院与区质监分局确立的行政执法监督联络机制,我院调阅和审查了区质监分局2007年至2008年的53份行政处罚案卷。通过审查,我院发现区质监分局的行政处罚在法律适用上存在不当之处,并于向区质监分局发出《规范行政处罚检察意见书》,分析了质监行政处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规范和完善质监执法的具体建议。
      区质监分局对我院提出的检察建议非常重视,局领导亲自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及时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讨,一致认为《规范行政处罚检察意见书》准确地指出了区质监分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其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对于规范和完善质监执法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区质监分局还表示,下一步将针对质监执法存在的问题,做好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工作,并将结合我院提出的检察建议和区质监分局的工作实践,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并切实予以贯彻落实,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努力维护和树立质监部门合法、公正、严明的执法形象。
                     

  (李黎键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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