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以来,我院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及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罗湖区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
一、迅速落实,联合行动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召开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区院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布署。并结合罗湖监所检察工作实际,迅速制定了《罗湖区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方案》,设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区院驻所检察室和看守所、武警中队召开了专题联席会议,共同协商落实专项检查活动的具体步骤,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专项检查活动已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专项活动已进入整改建制阶段。
二、专项督导,及时总结
为了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我院孟昭文检察长、胡崇安副检察长到罗湖看守所对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并邀请深圳市监所检察处吴先寿处长来罗湖看守所对专项行动检查指导,听取了驻所检察室、区看守所的专题汇报。并要求驻所检察室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与看守所相互配合,进一步加强对“牢头狱霸”的打击力度,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监管场所的安全事故。吴先寿处长强调要通过与在押人员谈话等方式加强感化教育,维护监区的安全稳定。
三、责任到人,逐一排查
在专项活动中,监所检察部门分工负责,强化责任,把各项检查项目落实到人。认真对在押人员的体表状况逐一进行了检查,对是否存在“牢头狱霸”现象进行了排查,对2006年以来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情况逐件进行了审查,对看守所的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和日常检查记录进行了检查。区看守所结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春雷”专项治理行动,认真进行了自查。在看守所的大力配合下,共对1785名在押人员的体表进行了检查。驻所检察室对检查中发现的102名体表有伤痕的在押人员受伤的原因进行了审查认定,确定均为入所前形成。
四、利用约见,消除隐患
在对“牢头狱霸”现象进行排查时,为能更好的掌握各监仓情况,除落实“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外,我院驻所检察人员还对各仓的在押人员进行随机约见谈话。共约见在押人员达115人次,制作谈话笔录共97份。经过认真排查和看守所自查,查出了监管活动中存在一些不安全隐患。如风仓内只有1个探头,存在监管死角;超容量关押的情况比较严重;监区的医疗条件还有待改善;在押人员打架斗殴问题偶有发生等。针对这些问题,驻所检察室及时向看守所提出了整改意见。看守所认真制定了整改方案,正逐项落实。
五、强化巡查,确保安全
在日常监管活动中,驻所检察人员坚持每日巡仓检查,做到“每日五查”。即:查在押人员体表,看有无身体伤害情况发生;查过渡监室监规纪律教育,看看守所对新入所人员跟踪观察教育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严防“牢头狱霸”滋生;查伙食卫生,看在押人员是否吃熟吃热吃卫生,确保食品安全;查出入所在押人员安全检查措施是否落实,看是否携带违禁、危险物品;查值班备勤情况,看是否做到监控及巡视二岗合一,人防技防有效结合,确保看守所安全。
(吴忠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