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渎检业务工作培训圆满结束
发布日期:2009-11-23    检查日期: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检察厅关于反渎职侵权岗位全员素能培训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促进规范执法,增强执法效果,我院渎检部门认真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的同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于本月11日至13日对渎检业务进行了一次全面培训。
      本次培训采取短期内集中强化训练的方式进行,邀请我院的侦查监督科等相关的业务科室一起参加,并特别邀请我院政治处担任本次培训全程指导。培训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由我院渎检部门集中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通过讨论的方式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来统一认识,以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第二阶段是由我院渎检部门就第一阶段的学习成果向侦查监督等相关科室征求意见,通过与相关业务科室交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了第一阶段的学习成果,结合本次培训结果和各方意见进行了全面的总结。
      本次培训非常成功,不仅组织周密、实施有序,而且培训效果非常理想。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认识,使我院渎检干警进一步明确了严格执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培训,开阔了执法视野,找到了促进我院渎检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新的执法思路和方法,进一步提高了执法能力和水平;通过培训,使“惩防结合”的反渎策略制度化,为进一步增强渎检执法效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撰稿:路广涛 审核:张桂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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