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四项举措全力打造“强势民行”促进司法公正
发布日期:2010-03-29    检查日期:
近年来,我院针对当前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广度、力度以及深度不足的现状,积极转变工作理念,采取有效措施扩大监督规模,完善监督制度,提高监督实效,逐步改变了民行检察工作相对薄弱的状况。2010年,我院继续加大民行检察工作力度,为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全面履行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
一是充分履行依职权监督职责,拓宽监督广度和深度。从“为当事人伸冤”抗诉观转变为依职权“监督法律实施”抗诉观,扩大民行监督规模,拓展案件的审查视野,强化对案件实体的审查力度,确保案件程序和实体正义。截至3月24日,已自行受理抗诉监督案件9件,受理执行监督案件12件,分别是2009年全年案件数量的64%和240%,自行受理案件数量迅猛增长,自行发现并受理的案件比例达86%,有效扭转了民行案件过于依赖当事人申诉的局面。
二是深入开展执行监督工作,强化对法院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去年底,我院与区法院会签了《会议纪要》,明确了执行监督的范围和方式,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建立起执行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今年初,两院再次召开联席会,就法院裁判文书向社会公开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另外,民行部门邀请了罗湖辖区内四十余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召开执行监督座谈会,建立起双方互动合作的机制,搭建起外部桥梁,有效拓宽了监督渠道。
三是继续开展公益诉讼,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去年成功办理支持起诉案件的基础上,今年将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充分发挥民行检察监督在维护国有利益、公共利益等社会公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力争取得进一步突破。
四是积极探索完善各项工作和制度,提高监督实效。完善权利义务告知制度,积极推进不立案、不提抗说理制度和听证制度,今年将选择一至两件案件试行重大案件听证制度。积极探索推进违法行为调查工作的开展,力争实现该项工作零的突破。
 

(撰稿:  曾文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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