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反贪局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打击贪污贿赂犯罪
发布日期:2010-08-25 检查日期:
2010年我院反贪局加强反贪侦查能力建设和侦查机制建设,依法查办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1至8月,我院反贪局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9件22人,侦查终结13件15人,追缴赃款118.9万元人民币。所办案件体现出四方面特点:
一是关注民生领域,加大力度打击商业贿赂窝案串案。今年我院反贪局重点查办了民政系统、消防系统、公安系统等涉及民生领域的窝案串案。其中联合市院反贪局查办深圳市民政系统7件8人商业贿赂窝案,其中正处级干部1人,副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3人,涉嫌犯罪金额高达100多万元;查办深圳消防系统贿赂窝案3件3人,是我院近年来查办的首个消防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公安系统贿赂窝案2件7人,重点打击了公安人员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非法保护的职务犯罪行为。
二是积极开拓案源,建立线索移交机制。一方面与本院公诉、侦监、渎检、民行、监所等部门充分沟通协调,为反贪部门移送高质量的线索。另一方面注重与工商、公安、纪检监察、区治贿办(区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线索摸查及线索移送机制。
三是深入推进和完善联合办案机制,形成办案合力。我院积极落实市院反贪局的侦查一体化的工作部署,在市院反贪局的统一安排和指挥下,统一调配办案力量,优化组合办案资源,形成市区两院办案“一盘棋”的格局。在办理民政系统系列案过程中市区两院团结一致、高效互动,围绕线索初查、审讯突破、证据调取、强制措施、法律手续等方面全面开展联合办案,有效排除阻力形成办案合力。
四是转变办案模式,狠抓案件质量。我院反贪局从规范证据收集入手,积极转变执法观念,在调查取证上下功夫,努力实现从“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的转变,依法全面收集证据,同时排除干扰办案视线的“伪证据”,做到证据收集及时、准确、全面、具体,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通过“两个延伸”,主动加强与侦查监督、公诉部门联系,及时配合补充侦查,形成良性互动进一步加强了对案件质量的有效管控。
(供稿 反贪局 陈宝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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