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人民监督员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日期:2010-10-15 检查日期:
我院第二届人民监督员已任职期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我院按照市院的统一部署,对人民监督员进行了换届选任。经区人大和区政协推荐,选定了11名代表委员担任第三届人民监督员。11名监督员中有2位为第二届监督员连任,其中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7名,共产党员4名,分别来自机关、企业、文教和基层社区等部门或单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10月14日,我院举行了第三届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仪式由谢平副检察长主持,孟昭文检察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及第二届、第三届人民监督员参加了仪式。谢平副检察长首先宣读了《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第三届人民监督员的决定》,并由孟昭文检察长为新聘任的第三届人民监督员颁发了证书。
廖耀雄代表第二届人民监督员对过去三年的工作进行了回顾。第二届的11名监督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尽职尽责,顺利完成了工作任务,我院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公开透明,获得了人民监督员的一致肯定。
新任的第三届监督员代表蔡大明作了表态发言,认为人民监督员肩负着光荣而重要的使命,要以对法律、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发挥科学严谨的治学精神,尽快了解职责要求,尽快进入角色,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监督、敢于监督,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应有的贡献。
孟昭文检察长在总结讲话中对第二届人民监督员三年来给予检察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由衷的感谢,对新聘任的第三届人民监督员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孟检简单地介绍了人民监督员的工作职责,表示我院将为新一届监督员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保障大家顺利开展工作:一是多组织培训和学习,通过各种培训使大家尽快熟悉人民监督员制度和《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尽快进入角色;二是安排专人主动向监督员汇报工作,及时反映工作情况,收集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三是积极创造条件,为人民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四是切实维护人民监督员的合法权益,为监督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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