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白新潮检察长在年初全市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上关于“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年度工作要求,我院渎检部门近日联合预防部门于到罗湖交警大队进行渎职侵权犯罪警示教育宣传,进一步强化了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效地促进了辖区发案单位的廉政建设。
警示教育大会首先由我院反渎职侵权检察科副科长谢启华做廉政讲座。谢科先是简要地介绍了全国查办反渎职侵权犯罪的整体形势、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以及交警系统渎职侵权犯罪的现状、特点,重点结合我院渎检部门近年来查办的桂园派出所民警王某玩忽职守案、深圳市社保局李某滥用职权案和罗湖交警廖某、丁某滥用职权案等案例,形象生动地讲解了相关渎职侵权犯罪的犯罪构成、特征,从犯罪心理学和哈佛大学教授“权力动机论”等角度,深入剖析了渎职犯罪发案的深层次原因。最后,从个人和单位两个层面出发,就如何预防渎职犯罪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告诫广大交警务必认真履职,杜绝侥幸心理。
预防科的朱崇云科长还在现场宣读了我院结合查办交警廖某和丁某滥用职权案的实际情况向罗湖交警大队发出的检察建议书,针对交警部门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四项检察建议:一是定期轮岗,增强队伍的活力。二是建立事后监督机制,强化业务监督。三是进一步规范文书制作,完善档案管理。四是以廖某、丁某滥用职权案暴露出来的问题为契机,开展相关的执法检查活动,促使广大民警端正执法思想、执法观念。
整个警示教育大会反响良好,引起了与会的一百多名交警强烈共鸣。罗湖交警大队周永青大队长总结发言,对我院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认为谢启华副科长的讲课非常生动,深入浅出,使广大干警深受教育,检察建议非常中肯、实用。他表示罗湖交警大队将以此次警示教育大会为契机,认真完善相关制度,力争从源头上铲除渎职犯罪发生的土壤,促进大队廉政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撰稿:路广涛 审核:张桂灵)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19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