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甘桂平纪检组长莅临我院调研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2011-03-17    检查日期:
      3月11日,市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甘桂平,市院监察室主任吴仲权一行莅临我院调研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崇安,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叶耀光以及监察室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叶耀光纪检组长首先汇报了我院近年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近年来,我院一手抓业务建设,一手抓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一是强化思想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各个层级的党纪法规教育和素质能力培训;二是健全责任体系,每年结合年度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责任书;三是推行廉政勤政谈话制度,及时掌握检察人员的思想情况;四是推行检风检纪“周检查、月通报”制度,强化了机关作风建设;五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了《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机关纪律作风规定》,《自侦案件回访》、《不捕不诉案件抽查办法》等制度。
      胡崇安副检察长从业务管理层面汇报了我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措施,胡检提出,抓好办案环节的监督防控是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的关键。近年来,我院着重从完善办案机制上加强防控,一是出台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通过缩短占案件总数80%左右的轻微刑事案件的办理时间,强化公、检、法办案环节的相互制约;二是推行量刑辩论纳入庭审机制改革,提高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加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三是出台案件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结合主要业务和防控重点,加强了对办案过程的监控。以上措施加强了对检察人员的内部和外部监督,有效减少了滋生腐败的环节和空间。
      市院甘桂平组长认真听取了我院工作汇报后,充分肯定了我院的纪检监察工作以及在廉政风险防控上所做的探索。他认为,近年来我院实行廉政教育宣传多样化,坚持机关纪律作风“周检查、月通报”制度,在各支部设纪检委员、各科室设兼职纪检员,开展勤政廉政谈话活动以及探索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量刑辩论纳入庭审机制、案件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等工作举措,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希望我院认真加以总结、深化,以促进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供稿 监察室 吴沃深)
 
浏览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