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我院召开公诉部门工作会议,传达、落实全市公诉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公诉部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举措。会议由胡崇安副检察长主持,公诉部门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胡崇安副检察长首先传达了市院梁增昌副检察长在全市公诉工作会议上所作的《认清形势任务 发挥公诉职能 努力推动公诉工作实现新的发展》讲话精神,分析了我院孟昭文检察长在全院工作会议上对公诉工作提出的要求,简要总结了我院公诉部门过去五年的工作情况,盘点了2010年公诉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
随后,胡崇安副检察长结合我院公诉工作实际,对如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公诉部门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认真贯彻、研究最高检等部门新出台的两个《证据规定》,联合法院尽快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力争将其打造为我院公诉机制改革的新亮点;二是进一步深化量刑辩论纳入庭审机制改革,扩大案件的适用范围,完善量刑建议软件系统,探索品格证据在量刑程序中的应用规则;三是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扩大案件适用范围,将该项机制推向常态化。另外,结合深圳“大运年”,围绕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大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编撰知识产权侵权典型案例,到罗湖商业城、水贝珠宝城以及重点学校巡回展览,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与会人员结合胡检的工作部署,对如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行了讨论,一致表示将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相关讲话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力争圆满完成今年各项任务,为罗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供稿 公诉二科 王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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