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五项措施加强理论调研助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发布日期:2011-05-16 检查日期:
近年来,我院积极发挥检察理论调研对检察业务的指导作用,把加强理论调研作为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形成了检察理论调研与检察业务开展、工作机制创新相得益彰、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2008年以来,该院共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调研论文18篇,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63篇,有11篇论文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调研工作连续三年在全市检察机关基层院考核评比中名列第一。主要做法有:
一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培育理论研究良好氛围。为营造良好调研氛围,激发干警调研热情,我院领导班子带头进行理论研究,并且主动承担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课题的研究工作。2008年以来,该院领导班子共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6篇,在省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17篇,先后承担并完成了国家级重点调研课题1项、省级重点调研课题1项、市级重点调研课题4项,为全院重视理论研究、重视实践反思氛围的培育作出了表率。
二是建章立制,促进调研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2008年9月,我院出台了《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调研宣传工作制度》,将调研工作定位为一项全院性工作,并将其视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还就调研工作的责任部门、工作管理及考评与奖惩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同年10月,为充分发挥重点课题对检察理论研究的指导和推动作用,该院又出台了《罗湖区人民检察院重点调研课题制度》,就重点调研课题的申请、受理、审批及验收等工作流程做出了规定。这两项制度的出台,为检察理论调研工作的全面、长期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三是注重调研人才培养,打造调研人才梯队。该院以“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理论素养和调研水平。一方面积极选派检察人员参加各类理论培训班,并优先选派调研骨干参加培训;另一方面加强与法学教学科研单位交流,紧扣法学理论研究脉搏,如2010年该院邀请了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童之伟教授就司法改革问题为全院人员授课。同时,该院高度重视理论研究人才梯队建设,通过“传、帮、带”等方式,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理论调研水平。目前,该院拥有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1人,广东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3人,一大批年轻调研骨干正在成长,理论研究人才梯队建设初见成效。
四是立足检察工作实际,推动检察工作机制创新。我院积极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调研工作模式,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实践尤其是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开展理论调研。该院大多数理论研究成果都是调研骨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疑难问题和工作经验进行反思总结的结果。特别是近年来该院大力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量刑辩论纳入庭审机制等业务创新为理论调研提供了丰富素材,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如该院论文《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研究》被法律类核心期刊《法学》采用。
五是搭建交流平台,拓宽理论研究视野。一是每年举行一次检察理论研讨会,要求检察人员积极提交论文进行交流学习,并择其优秀者进行奖励。二是举办高层次专题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指导工作,如2009年该院与广东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联合举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专题研讨会,对该项工作的理论研究和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在内网论坛专设“法律沙龙”板块,供检察人员理论学习、交流。四是鼓励检察人员参与各类检察理论研讨会,掌握最新检察理论研究动态,以点带面推动全院理论研究工作。
(案件管理科 黄海波 梁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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