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从四个方面强化大运期间安保工作
发布日期:2011-07-06 检查日期:
6月21日下午,我院举行了一场突发事件应急演习。本次演习以一名群众到检务大厅“闹事”为背景,该群众情绪激动并欲图自焚,发现情况后“应急防范工作小组”下属的搜查组、安全警戒组和现场保护组三个分组成员各司其职,迅速完成报警、控制现场、巡逻盘查、劝离围观群众、指引公安民警到达现场等处置的全过程。通过本次演习,该院的突发事件应急实战能力得到了检验和提高,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为落实市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平安大运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规定,保证大运期间办公大楼安全和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我院采取多项措施,从四个方面强化大运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一是落实安保制度,强化责任意识。要求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应急处置机制、保密工作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和办案区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防范发生安全事故。对于因履职不力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增强安保意识。针对特殊时期的安保任务,结合前阶段外地检察院发生的爆炸事件,我院及时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保工作的通知》,督促全体工作人员敲响警钟,增强安保意识。同时,就加强安保工作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和调整,加强了车辆出入管理、外来人员和物品管理以及邮件、快递和书报的收发管理等,最大限 度减少不安全因素对办公大楼和检察工作的影响。
三是强化安保培训,提升硬件水平。我院高度重视安保工作,定期组织安保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定期召集物业管理公司研究做好安保工作的具体措施,发现安保漏洞后及时整改。该院按照市院的要求配备安保设施,其门禁系统、安检门等设备均达到先进水平。今年以来该院又陆续增配了警棍,钢叉等设施,对安检门的敏感度进行了提升,为开展安保工作提供了硬件保障。
四是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该院根据《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具体规定,制定了《突发事件演习实施方案》,以检验安保人员的应变能力和协作情况。该实施方案对演习的目的、组织机构、演习过程、演习要求均作了详细的规定,该院将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习,不断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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