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小康一行到我院调研民行工作
发布日期:2011-08-21    检查日期:
      8月17日下午,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徐小康副主任、区人大法工委谭会茹主任、刘迎晖副主任一行三人到我院调研民行工作,我院孟昭文检察长、胡崇安副检察长、谢平副检察长及办公室、案管科、民行科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
      徐小康副主任指出,我院近年来各项工作稳步开展,捷报频传,尤其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亮点颇多,引起区人大高度关注。希望通过此次专题调研全面了解该院在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监督工作中的做法和成绩,同时征询该院对区人大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孟昭文检察长对区人大对检察院工作的支持表示了衷心感谢。孟昭文检察长指出,我院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主要是因为抓住了重点与难点,该两项工作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和司法公正大局,一定会坚持长抓不懈。随后,我院民行部门负责人围绕转变执法理念扩大监督规模、多种监督方式保障监督实效、加强与法院联系共谋监督工作大局等问题介绍了该院开展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就开展该两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未来的努力方向进行了汇报。
      徐小康副主任对我院在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工作上取得的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第一,从区人大接收的信访情况来看,绝大部分信访涉及执行工作,我院积极开展执行监督,抓住了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第二,我院在该两项工作上所做的理论研究,对实际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应继续发扬,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充实执法依据;第三,我院民行部门积极发挥能动性、创造性、主动性,与民行工作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要求相一致,并使审判和执行监督工作得到了加强;第四,我院在抗诉之外,利用检察建议等方式开展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工作,不仅易于被法院接受,且更易达成监督实效。
      此外,区人大法工委谭会茹主任、刘迎晖副主任也对汇报内容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并表示将从法工委工作的角度,通过重申上级人大文件精神的方式,助力检察机关继续开展和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监督工作。
(民行科 徐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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