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组织新调入检察人员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培训
发布日期:2011-12-09 检查日期: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增强检察人员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尤其是强化新调入人员自律意识,树立检察队伍良好形象。12月7日下午,我院组织新调进干警、新录用雇员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培训活动,31名新录用检察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监察室主任黄庆先首先为参加培训人员详细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试行)、《廉洁从检十项纪律》以及《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作风纪律规定》。我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叶耀光在会上作了“牢记使命、廉洁奉公、执法为民”的主题讲座,结合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中央机关集体谈话上的讲话,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修身,加强修养。修身包括内、外两方面,外在于加强锻炼,增强体魄,内在于提升人格修养,树立崇高理想。二是要勤学,勤奋学习。新调入人员要尽快适应角色转换,加强学习,增加学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无论在业务部门还是综合部门工作,都要处处留心,虚心求教。三是要敬业,忠诚履职。工作要讲求效率,脚踏实地,正确对待得与失、苦与乐的关系,谦虚谨慎、不骄不躁,扎实工作,在埋头苦干中实现人生价值。四是要自律,公正廉洁。把公正廉洁作为检察人员的最高价值追求,务必做到用权公正,克服私心,务必做到公正廉洁,执法为民。
叶耀光组长还与大家共同探讨了最近媒体较为关注的“某区公务员打骂父母”、“王荣书记公开致信”、“八毛钱求医”、“五个儿女养不活一个老人”等热点事件,并分享了自己的人生感悟。此次教育活动是我院积极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2012年,我院将加大力度,多形式、全方位加强队伍的作风建设,不断增强队伍的战斗力,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供稿人 吴沃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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