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积极运用预防检察建议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发布日期:2012-04-01    检查日期:

        我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围绕执法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检察建议促进相关单位建章立制,促进相关单位加强廉政建设,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五年来,我院发出的16份预防检察建议均被有关单位采纳,在预防职务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成效显著。
       

        一、注重个案预防,促进发案单位加强管理
        我院注重个案预防,有针对性地向发案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相应的检察建议,促进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如我院在办理区社保局李某等人滥用职权案中,发现该单位社保系统在补缴社保基金方面存在漏洞,再次引发职务犯罪的风险性较大。为此,我院向市社保局发出了完善社保补交审批制度的检察建议,市社保局采纳了该建议并对计算机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有效防止了工作人员利用系统漏洞滥用职权现象的再次发生。


        二、注重行业预防,催生行业制度改革
        我院注重行业预防,通过检察建议推动发案单位行业的工作机制改革。如针对区国税局票证中心合同工梁某滥用职权、受贿案提出了“加强重点岗位权力监督制约”的检察建议,促进该单位在完善发票供售管理机制上做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创新,催生了全市国税系统发票领购制度的改革,尤其是磁条式发票领购簿的运用,得到了市国税局的高度肯定并在全市国税系统推广运用。


        三、注重专项预防,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我院注重专项预防,以工程领域为工作切入点,运用检察建议开展专项预防,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近年来,我院选择民生关注的“社康中心配套建设招投标”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对购房、装修及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招投标等项目积极跟进,实时监督,先后向黄贝、东晓、莲塘街道办发出检察建议,提出了“决策透明、阳光操作”等若干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议。检察建议被上述街道办采纳,促进确保干部廉洁守法,保障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四、注重廉政共建,构筑职务犯罪预防长效机制
        我院注重与发案单位开展廉政共建,通过检察建议构筑职务犯罪预防长效机制,提升预防工作效果。我院与被建议单位积极沟通,提高被建议单位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识,协助被建议单位建立预防工作机制。先后与区国税局、文锦渡海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等多个单位发展为廉政共建单位,经常性地对共建单位干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建立信息交流、情况通报等长效机制,确保了预防工作的常态性、有效性和持久性。


(供稿人  陈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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