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区人大常务副主任黄瑞儒、区人大康雅丽、徐小康、余卫业三位副主任及区人大法工委谭会茹主任等一行8人莅临我院调研指导工作。此次调研的主要内容有:我院探索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开展情况、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审判与执行监督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及我院出台具体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前期调研筹备工作等。我院张宏城检察长主持调研座谈会,胡崇安副检察长、谢平副检察长及控申、公诉、民行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胡崇安副检察长从建立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的依据、意义及存在的困难等方面汇报了我院开展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前期工作的开展情况。他指出,探索建立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从人权保障、社会福利、人道主义等理念出发,给予被害人一定的经济救助,在维护被害人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目前,我院已经根据前期调研,拟定了《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救助规则和程序等内容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但该机制仍停留在理论层面的探索阶段,操作中尚有许多难题需要解决(如经费保障、适用范围等),希望人大通过立法等方式,促进该项工作向纵深发展。此外,胡崇安副检察长还介绍了我院制定具体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情况,下一阶段,我院将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出台具体的适用规则,并于7月份向区人大做专项工作汇报。
随后,谢平副检察长就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审判与执行监督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作了工作汇报。他指出,我院根据《审议意见》的要求,在推进民行检察监督工作科学转型,构建多元化民行检察监督格局,加强外部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及加强民行检察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目前,我院民行检察工作连续四年在基层院规范化考核中取得了第一的好成绩,走在了全市检察机关前列。今年,我院还作为全省检察机关的唯一代表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先进民行检察工作试点单位的评选活动,这些成绩必将成为我院民行工作新的突破点。
区人大常务副主任黄瑞儒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后,高度赞扬了我院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充分肯定了我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我院的很多工作思路和做法真正体现了想民之所想、思民之所忧的执法为民理念,他表示,将充分发挥区人大职能作用,努力解决罗湖检察工作中的困难,促进罗湖检察工作取得更好成绩。
最后,张宏城检察长对区人大一直以来对罗湖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同时指出,区人大对罗湖检察工作的监督、支持和信任是该院深入开展各项工作的动力,我院将一如既往地主动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全面开展各项工作,促进罗湖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供稿人 张稚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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