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建设,5月10日下午,我院召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签订了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责任书。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叶耀光同志主持签字仪式。叶耀光组长表示,院党组已召开专门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我院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等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结合全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及罗湖区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的精神,要求各分管院领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此次签字仪式要求在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院领导(党组成员)与科室负责人两个层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责任书。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城同志表示,到任以来,通过全院上下齐抓共管,全院干警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方面表现较好,全院纪检监察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绩,我院至今未发生干警因违法违纪而被查处及受到纪律处分的事件,这是全院干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有效成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结合本次责任书签订,张宏城检察长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的具体工作由纪检组长叶耀光同志负责,要求分管院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抓好队伍管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二是要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各部门负责人要发挥榜样作用,要敢抓敢管、善抓善管,勤政廉政,同时要大力加强队伍凝聚力建设,推动队伍健康和谐发展;三是坚持从严治检,加强纪律教育,确保所分管科室人员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严防发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刑讯逼供等问题,确保检察干警的清廉本色;四是突出责任制建设、班子成员的廉洁建设和办案部门执法规范建设,健全制度,抓住重点,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以身作则;五是分管领导和科长都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管好下属,明确责任,决不触碰有损廉洁公正的高压线,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这次责任书签订会议简短而隆重,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张宏城检察长提出的希望和要求,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上下功夫,敢于创新,以新的工作思路谋发展,以新的风貌创业绩,为罗湖检察再上新台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供稿人 吴沃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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