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最高检民行厅确定为工作联系点
发布日期:2025-05-19    检查日期:

        近日,最高检民行厅下发《关于推行和完善联系点工作的通知》([2012]高检民发8号),确定在保留原有三个市级院联系点的基础上,增加我院等六个基层院和四个分州市院为民行厅在全国范围内的工作联系点,并规定由民行厅各处室分工负责联系点的指导工作。这是最高检首次将基层院纳入民行厅联系点范围,我院作为广东省唯一代表,成为民行厅在全国的13个联系点之一。根据文件要求,联系点是最高检加强与基层信息交流、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完善最高检对下指导,不断提高民行厅宏观指导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指导实效的重要渠道,联系点对加强和完善全国民行检察工作具有重要的决策参考价值,文件要求各联系点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制度,积极开展调研,加强信息工作,争取把联系点单位打造成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标杆,发挥对其他院的辐射、引导和示范作用,带动全国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一步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院党组提出了“强势崛起、精品民行”的民行工作发展战略,过去五年罗湖民行工作的递进式发展,集中体现了对该战略的落实:罗湖民行部门逐步建立以抗诉监督为核心、执行监督为重点,行政执法监督、公益诉讼、违法行为调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各项职能均衡开展,多种监督手段综合运用的多元化民行检察监督格局。监督规模逐步扩大,监督机制趋于健全,监督方式日益丰富,监督质量不断提升,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2008年以来,罗湖民行部门在全市检察机关民行业务考核中连续四年排名第一,我院被最高检民行厅确定为联系点,正是对我院民行工作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今年,我院新一届院党组提出了今后一段时间民行工作 “科学转型、品牌民行”的科学定位。最高检民行厅将我院确定为联系点,将为我院全面、高效履行民行监督职能注入强大动力,促进我院民行检察的人力、智力和制度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实现民行检察监督的成本最低化,效益最大化。下一阶段,我院将按照最高检民行厅的要求,充分发挥民行检察职能,不断夯实民行工作基础,完善民行工作制度,促进罗湖民行工作科学转型,推动罗湖民行工作再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


                  (供稿人  利捷)

浏览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