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纪检组长甘桂平一行莅临我院调研一把手监督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2-06-25    检查日期:

        6月6日,市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甘桂平,纪检组副组长尹葵,市院监察室主任姜清海等一行6人莅临我院调研一把手监督工作。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于宏,党组成员、正处级检察员段有山以及办公室、政治处、案件管理科、反贪局综合科和监察室工作人员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我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领导下,以健全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制度,实现对决策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以完善加强领导决策层的相互监督和队伍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内部制度监督。班子及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得到有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稳步提高。主要做法有:一是分工负责,权责明确。形成以检察长负总责,各党组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班子之间积极配合,有效发挥班子的整体合力作用。二是建章立制,有章可循。先后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等多项议事会议制度,加强对班子权力的监督;出台案件管理工作规范,建立了案件管理内部监督机制。三是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每年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全院干部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营造健康团结的共事氛围。四是深入推行“阳光检务”工作,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委、人大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通过接受“三员”监督等方式,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座谈会上,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城表示,市院将我院作为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试点单位,对我院进一步规范决策运行工作,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近年来,我院在孟昭文检察长的带领下,班子建设、案件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成绩,这与班子成员的团结一致和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下一阶段,我院将秉承“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理念,开诚布公,取信于民,为干警做实事,为群众谋福祉;树立踏实干事的作风,营造良好干事的氛围,主动接受上级、全院干警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班子成员要做到自我评价与自我监督,推行重大事项报告请示机制;对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工作透明度;要建立健全信息化平台,严把责任落实,增强相互监督的实效性,确保班子权力制约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市院甘桂平组长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我院近年来积极探索加强一把手监督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对近年来我院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检察委员会重大案件决策制度以及开展党组民主生活会活动等做法表示赞赏。同时,甘组长对强化该项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和建议:一是要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对线索评估、线索分流、立案前评估等办案步骤进行实时监控,强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二是要完善检务督察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检察权力的正确行使。同时,希望我院认真总结,进一步加强一把手监督工作,促进全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更好成绩。

(供稿人  吴沃深)

浏览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