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充分发挥区警示教育基地效用服务廉洁城区建设
发布日期:2012-06-25    检查日期:

        近年来,我院立足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罗湖区看守所,扎实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服务廉洁城区建设。三年来,共协助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参观罗湖区看守所1500余人次,在深入推进罗湖区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检察职能作用。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检警配合,确保警示教育的规范性
        我院预防部门注重与监所检察部门、罗湖区看守所之间的沟通和协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现场警示教育工作常态化。注重警示教育方式方法,由罗湖区看守所相关负责人带领参观罗湖看守所监仓并解说,预防干部配合开展预防教育。我院在实践中不断丰富警示教育的内容,开展“四个一”教育,将参观一次看守所、听一堂预防教育课、开展一次以案说法、进行一次廉政承诺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警示教育的规范化。

        二、深入辖区单位,提高警示教育的影响力
        我院在开展警示教育中突出重点,与区纪委、区党校加强协作,将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的警示教育作为培训内容之一,把好廉政教育第一关;以辖区行政执法机关、重点行业、重要岗位及易发多发职务犯罪的行业和单位为重点,注重与各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协助单位建立长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赢得良好赞誉。如与文锦渡海关、罗湖区国税局、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罗湖区供电局、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等单位长期合作,定期组织上述单位重点岗位人员参观罗湖区看守所,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三、结合个案预防,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
        我院注重结合个案预防,适时组织案发单位人员到罗湖区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个案预防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和职务犯罪的危害,以身边人和身边事警示干部正确履行职责,远离职务犯罪。如先后组织区城管局、罗湖消防大队、罗湖交警大队等案发单位干部到罗湖区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让案发单位干部直观地感受到因职务犯罪沦为阶下囚所失去的自由和尊严,并引以为戒。

        四、找准教育点,提升警示教育的感染力
        我院在开展警示教育中适时安排在押人员现身说法,注重找准教育点,根据不同教育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安排合适的在押人员现身说法,达到以法警人、以情感人的教育目的。如我院在开展初任公务员警示教育活动中,安排了一名因受贿罪、放纵走私罪入狱的年轻在押人员现身说法。该名在押人员告诫受教干部,职务犯罪不仅让人失去前途,也给家人带来巨大的伤害,失去自由,钱财也再无意义。该名在押人员的忏悔引起旁听者的强烈共鸣,收到良好的警示效果。

(供稿人  陈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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