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院牵头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召开了“三打两建”专项工作联席会议,正式通过了《关于办理“三打”案件具体问题的联席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纪要》进一步统一了“三打两建”案件的范围,明确了公检法三家加强联动、快速、专业办理该类案件的要求和具体举措,形成了公检法三机关办理该类案件的合力。
一是统一认识,进一步明确“三打”案件范围。在“三打两建”专项工作实践中,公检法三家的案件承办人对案件归类存在一定分歧,不利于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为此,《纪要》明确规定罗湖区公检法三机关办理“三打两建”案件的范围按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明确全市法院办理“三打”案件涉及罪名的通知》予以明确,为快速掀起新一轮办案高潮明确了打击方向。
二是建立绿色通道,促进“三打两建”案件快速办理。《纪要》要求公安机关将“三打两建”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或者审查起诉时需在档案袋贴上“三打”案件专用绿色标识,提示办案部门快速办理。《纪要》还明确要求公检法三机关要严格按照《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符合上述快速办理条件的案件,依《办法》快速办理,打造了该类案件全程快速办理的绿色通道。
三是成立专案组,确保“三打两建”案件专业化办理。《纪要》要求公检法三机关提高案件专业化办理水平,通过确定专案组及专项行动联络人的方式,畅顺沟通机制,提高办案效率。为此,《纪要》要求公安机关确定侦查主办人,检察机关确立专案组,法院成立专门的合议庭,确保“三打两建”案件专案专办。
四是明确提前介入制度,提升“三打两建”案件质量。《纪要》要求对于案情复杂、适用法律有争议等“三打”案件,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商请检察机关、法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证据。对特别重大案件,公检法三机关要不定时召开案件专题研究会议,分析案情,研究办案难点,提高办案质量。
(供稿人 程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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