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为进一步深化预防职能,促进预防专业化建设,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涉及民生民利的公权力运作中存在的问题,抓住典型个案、类案开展预防调查研究,找准制度漏洞、监督缺位和教育虚化等因素,积极提出预防对策和检察建议,取得一定的成效。两年来,共开展预防调查6次,形成预防调查报告6篇,发出检察建议5份,均被相关单位采纳。主要做法有:
一、规范开展预防调查,确保预防调查深入细致
该院注重从工作程序上规范预防调查,确保预防调查的专业化和规范化。一是规范审批程序,建立逐级审批制度,如立项时由承办人结合办案情况提出预防调查立项意见,经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审核,分管检察长批准立项,同时,预防调查报告呈报党委、政府和人大等上级部门,则须检察长批准。二是规范调查程序,确保预防调查深入细致。预防调查要完成以下工作步骤:查阅有关案件档案、信息;向侦查人员了解案情;到案发单位进行座谈,了解相关工作制度、流程及教育情况;向有关单位、人员了解相关制度和监督体制的实际运行情况;必要时旁听相关案件的法庭审理及邀请有关专业人士参与。
二、紧密结合检察建议,推动制度完善和创新
该院注重找准典型、新型职务犯罪案例,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开展预防调查,在深入的预防调查基础上,确保了预防对策和检察建议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据此发出检察建议促进相关单位建章立制,有效堵塞制度、管理漏洞。如2010年该院办理的系列交警滥用职权案,涉案交警滥开责任认定书为诈骗分子实施保险诈骗提供了便利条件,由于该类案件属于新型的职务犯罪案件且有多发易发趋势,预防人员决定立项开展预防调查,经走访发案单位、保险公司,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深入开展预防调查,发现发案单位对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严重的管理漏洞,为此向罗湖交警大队发出检察建议书,有效地推动了发案单位执法规范化,使保险诈骗活动有所遏制。
三、加强预防理论研究,促进预防调查出成果
该院在开展预防调查工作中,注重用理论指导调查的开展,通过调查提升理论水平,形成了具有理论水平和实证意义的调查报告,得到多方的肯定。如该院预防干部撰写的调查报告《罗湖区近五年渎职侵权犯罪现状调查及预防对策》,报告引起了区委领导的重视,区委曾节副书记作出批示,要求印发党政领导班子及预工委成员单位参阅,《检察研究》、《法制与经济》等刊物均予以刊载。调查报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领域交警渎职犯罪的调查与预防对策研究》和《基层反映城管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被《法制与经济》刊载。
四、延伸预防调查成效,提高预防教育针对性
该院注重将预防调查与预防教育结合起来,针对预防调查中发现的公职人员法律认识、思想认识的薄弱环节开展相应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教育,确保教育入耳入心入脑。如该院在开展罗湖区渎职侵权犯罪调查中发现,近几年来,罗湖区渎职侵权犯罪有明显上升趋势,但不少领导干部对于渎职侵权犯罪认识不深,经请示区委领导同意,该院对全区公职人员开展了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四个一”专项活动:召开一次区预工委成员座谈会;进行一次专项调研;举办一次大型图片展览;作一次预防渎职侵权犯罪专题讲座。专项活动在全区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引起强烈反响,得到《深圳商报》、《深圳特区报》、《深圳新闻网》等多家媒体的报道,罗湖家园网对图片展览的所有内容予以转载,社会反响良好。
(供稿人 陈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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