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行政检察工作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发布日期:2025-05-19    检查日期:

        今年,我院被确定为行政检察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单位以来,为全面落实省院民行处《关于确定行政检察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单位的通知》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强化行政检察试点工作:一是制定了《行政检察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方案》,从监督原则、发展定位与目标、监督领域到具体的工作思路与拟采取的行政检察监督措施和工作进度均做出细致安排,并成立由张宏城检察长担任组长的我院行政检察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小组。二是立足本院派驻街道检察工作点的平台,罗湖民行稳步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支持、推动、配合基层组织提高社会管理创新能力,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三是罗湖民行与罗湖法院审判监督庭就强化审判监督与民行检察协调机制召开会议并签署会议纪要,决定在两院间建立工作信息共享机制、监督文书通报反馈制度、审判调解工作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协调机制以及民行联络员和审监联络员机制。四是罗湖民行将行政检察监督确立为今年民行工作的重点,近期受理多件行政诉讼申诉案件,分别涉及国土、公安等部门的行政违法,已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确实提高了行政检察监督的实效。

        近日,我院民行部门到省院民行处汇报行政检察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相关情况。省院民行处张健处长、林定明、朱沛东副处长听取了汇报,充分肯定了罗湖民行部门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对我院针对行政检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采取的新举措表示赞赏,并要求我院继续丰富行政检察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量。张健处长指出我院在监督行政权、审判权过程中,能够利用基层工作贴近群众、靠近民声的特点,从小问题入手、以小见大,为建立同级统一、上下联动的全省行政监督系统提供了实践经验。张健处长强调近期民事诉讼法已经修定,立法机关要求加强民行检察监督的意图彰显无疑,希望我院按照最高检、省院关于罗湖民行发挥试点工作示范作用的要求,积极开展新的探索,进一步推进民行检察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努力实现院党组提出“品牌民行”的发展定位与工作目标。

(供稿人  钟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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