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积极部署自侦案件审查逮捕“双录”工作
发布日期:2013-01-15 检查日期:
为贯彻落实上级院工作会议精神,12月3日上午,我院召开自侦案件审查逮捕“双录”(即录音录像)工作会议,于宏副检察长主持会议,侦查监督科、反贪局、反渎局、监所科、法警大队、技术科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于宏副检察长传达了上级院关于自侦案件审查逮捕“双录”工作的会议精神,要求我院侦查监督科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上级院的决策部署,要以平安罗湖创建工作为着力点,以检察能力建设为抓手,以修改后刑诉法实施为动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动罗湖检察工作新发展。
明年我院将全面推行自侦案件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双录”审查工作,于宏副检察长就落实该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一是反贪局、反渎局要规范讯问犯罪嫌疑人方式,严格按照“全面、全部、全程”的要求,协同技术部门实施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二是侦监部门在审查自侦案件时,要对录音录像内容的客观真实性及其与犯罪嫌疑人讯问笔录的一致性进行审查,以此作为审查证据合法性和开展侦查监督的有效途径;三是技术科、监所科、法警大队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自侦、侦监部门,及时配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以保障“双录”工作顺利进行;四是要实施走出去战略,到试点单位南山区院学习考察,多与其他兄弟区院沟通交流,为明年开展工作提供借鉴。
最后,于宏副检察长指出,随着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我院检察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抓住机遇,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开创罗湖检察工作新局面。
(供稿人 李银焕)
浏览数:-
相关链接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19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