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卢文辉纪检组长一行莅临罗湖区院调研“加强检察长监督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25-05-19 检查日期:
1月5日下午,省检察院纪检组卢文辉组长一行莅临罗湖区院调研指导“加强对检察长监督”试点工作。市院白新潮检察长,纪检组甘桂平组长等陪同调研,罗湖区院张宏城检察长、胡崇安副检察长、叶耀光纪检组长、监察室全体人员和“加强对检察长监督试点工作”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了座谈。
会上,罗湖区院用PPT形式进行了演示汇报,详细阐述了加强对检察长同级监督“3+3+1”模式的具体内容、模型构建及运用。张宏城检察长表示,自市院部署开展加强对检察长监督的同级监督试点工作以来,在白检和甘组长的领导下,我们成立了专门机构,市院多次来罗湖区院了解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悉心指导具体工作。该工作模式的成果借鉴了市院和其他区院的做法,下一阶段罗湖区院将严格落实、继续推进加强检察长监督工作,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好统计、抓好落实,积累经验、丰富成果。
听取汇报后,市院白新潮检察长表示,对检察长权力监督试点工作意义重大。罗湖区院自去年6月份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对近年来深圳市检察系统的自我制约机制进行了系统梳理,推出的“3+3+1”监督模式条理清晰,措施得当,值得肯定。同时,白新潮检察长提出几点建议:一是监督效果缺乏数据说明,如干部的提拔任命、财务管理、执法办案等内容在实际操作中的作用要用数据体现出来;二是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的廉政要求,抓好“一把手”廉政建设;三是深入调研,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完善监督模式,力求监督的节点更加到位、机制更加规范、表述更加准确,并作为检查、考核、督促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的一项长效机制,促进检察长权力的行使更加清正廉洁。
省院纪检组卢文辉组长听取罗湖区院汇报后表示,最高检、省院非常重视深圳的加强检察长监督试点工作,罗湖区院加强对检察长监督的同级监督试点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果,下一步要研究如何推广应用。卢组长认为罗湖区院创立的监督模式主题明确、内容科学、措施规范、切实可行,下一步要强化协调、推动执行,结合新修订的刑诉法和民诉法的实施,注重效果,完善提升监督工作,切实规范检察长权力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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