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积极推进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3-03-26    检查日期: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关于组织开展争创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近年来,罗湖区检察院坚持把落实司法警察编队管理作为强化法警职能、提升警务保障能力和水平的有效载体和基础工程来抓,不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司法警察的保障功能得到了充分发挥。王珂副检察长分管法警工作后非常重视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工作,她认为司法警察既是检察机关保障办案安全的重要力量,又是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展现执法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应全面提高法警大队的政治素质、队伍素质、业务素质以及处置突发事件能力,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水平,积极服务和保障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法警大队结合今年的重点工作,围绕编队管理作出了下列部署:
 
       一是提高政治素质,忠于党和人民,忠于检察事业。重视抓源头,以“争创学习型警队,争当知识型法警”为契机,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和执法理念教育,规范履职行为。把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品质教育和政治素质教育同执行警务相结合,忠于党和人民,忠诚于检察事业,树立爱民为民思想,调动法警大队全体干警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二是提高队伍素质,立足本职,积极完成警务职责。罗湖区检察院法警大队在去年拓展职责范围、送达侦查监督部门嫌疑人告知书的基础上,注重总结经验,加强对现有司法警察人员的教育,鼓励在职司法警察人员提升自身素质,加强法警大队的编队管理建设。去年以来,法警大队到罗湖看守所送达侦查监督部门嫌疑人告知书共2263份,圆满完成了执行传唤、搜查、看管、提押、保护公诉人出庭等重要任务。在总结过去好的经验和做法基础上,今年法警大队选派四名年富力强的干警长期参与协助侦查部门办案,充分发挥好司法警察在检察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三是提高业务素质,围绕办案工作,确保办案安全。保障办案安全是司法警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罗湖法警大队注重建立安全保障措施,在协助办案人员执法过程中,有预见性地观察嫌疑人的举止和情绪,查看是否有可能对办案人员或对其自身进行伤害,要求本队人员提高警惕,适当派出有经验、应变能力强的干警参与到自侦部门的专案组中,确保办案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提高应变能力,认清时代形式,处置突发事件。应变能力是罗湖区检察院法警大队对每个干警的基本要求。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求每一名干警做到遇变不惊,沉着冷静,采取适当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今年,法警大队根据该院2013年工作安排,结合本年度罗湖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即“三官、一师”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开展法治惠民活动,法警大队派出干警参与此项活动,一方面做好法律知识和法治宣传,另一方面训练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方式多样的训练,加强警察队伍综合技能,打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坚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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