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围绕“三点一线”切实做好贴近群众、服务民生工作
发布日期:2013-04-07    检查日期: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时强调要与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办好顺民心、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把群众工作、服务民生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抓好“三点一线”接地气儿。

完善接入点。接访窗口、门户网站、官方微博、代表联络是检察院接收民意的主要途径。罗湖区检察院的检务大厅设立了多项窗口服务功能,提供电子终端案件自助查询、设置专门的律师阅卷场所;门户网站设置了“网上举报系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等版块,为人大代表和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检察服务;官方微博实现了与群众的直接互动,为民意的表达提供了更广阔的、更立体的空间。 

抓住关键点。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信息来源于基层,诉求形成于基层,矛盾激化于基层,服务基层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关键点。罗湖区检察院创立了集检调对接、派驻街道检察与综治信访维稳为一体的“三合一”派驻基层检察工作模式,覆盖全区10个街道办。派驻工作涵盖了与基层有关的七项检察职能,采取“点对点”的对口工作方式,通过联合调解、公开听证等措施,借助街道办工作网络,深入各个社区,密切联系群众。 

填补空白点。事关群众无小事,群众工作的任何疏漏都可能导致社会的不稳定。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的实施,为填补群众工作的空白提供了法律依据。针对法院“执行难”的现象,罗湖区检察院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执行监督函等形式发出执行监督意见,使检法两家在执行工作中形成合力,有效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针对社会救助体系对刑事被害人救助缺位的现象,罗湖区检察院出台了《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办法》,该办法经区人大审议通过,并已开始实施。

抓住执法为民的主线。运用检察职能打击涉及民生民计的违法犯罪,特别是危及群众安全的涉黑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惩治和预防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去年,罗湖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了“黑作坊”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系列案、涉黑团伙案,有力提升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为民办好事、做实事。

2013年3月17日至31日,罗湖区检察院张宏城检察长在参加全国第八期基层检察院新任检察长培训班时,就罗湖区检察院在群众工作方面的诸多尝试与其他地区的基层院一把手进行了交流,《检察日报》刊载了张检题为《围绕“三点一线”真抓实干》的经验文章。

浏览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