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检察官进企业活动
发布日期:2013-04-09 检查日期:
为积极落实2013年罗湖区组织“三官一师”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开展法治惠民活动,近日,罗湖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成员程歆副科长应邀到深圳市阳光医院集团开展法律宣讲活动,深圳市阳光医院集团的领导、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采购、行政人事等部门员工约120人参加了讲座。
罗湖区检察院宣讲人员介绍了当前国家对医疗系统犯罪的打击态势,通过列举案例的方式总结了犯罪的特点、原因及犯罪人的心态,使在场人员对医疗卫生领域犯罪有了概括性的认识。随后,具体讲解了医疗卫生领域常见的罪名,详细解读了相关的法律条款,对构成犯罪的要件、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等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重点阐释了近年出台的司法解释。由于阳光集团属于民营股份制企业,与一般的公立医院在可能涉及的罪名方面有其特殊性,宣讲人有针对性的重点介绍了医疗卫生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职务侵占类犯罪等。宣讲人在讲座中深入分析了阳光医院集团曾发生的一起主任伙同科室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案件,剖析该犯罪发生的原因及犯罪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最后,宣讲人针对犯罪产生的主客观原因,重点从单位和个人两个角度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犯罪预防措施。建议单位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创造阳光的工作氛围,使人不能犯罪;建议个人摈弃错误思想的影响,树立阳光的工作心态,使人不愿犯罪。
阳光医院集团是深圳市的一家民营股份制企业,也是罗湖区内的优秀民营企业之一,在该企业进行法律宣传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次宣讲活动得到了阳光医院集团的好评,该公司反馈称,宣讲活动主题鲜明,针对性强,一方面为提高公司员工预防职务犯罪意识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为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提供了新的思路,公司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努力建立阳光、公开、透明的企业环境,为廉洁城区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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