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顿警车工作
发布日期:2013-04-18    检查日期:

 

       为扎实推进集中整顿警车等车辆违规问题专项工作,4月10日,罗湖检察院召开整顿警车专项工作会议,该院副检察长谢平、纪检组长叶耀光、监察室、机关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全体警车司机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平首先传达了省政法委、省检察院《关于集中整顿警车、粤O牌车、武警牌车违规问题方案》的精神,根据该院制定的《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整顿警车工作方案》进行了具体工作的部署。谢检提出,这次专项整顿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一项新举措。罗湖区检察院要通过着力纠正警车、粤O牌车违规使用、违章驾驶、违规滥用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警车的使用,完善警车管理制度,促进全院机关作风建设,为推进司法机关公正、文明执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谢检强调,所有配备警车的科室、部门要按整顿范围严格执行,确保警车归库规定落实到位。每辆警车通过配备制作警车情况登记本,建立警车使用档案,并附上整顿八条规定内容,提醒车辆使用者用车安全。配备警车单位的一线科长、各个驾驶员要严格执行各级相关规定,确保不出问题。
 
      随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叶耀光针对以往警车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了重点强调,要求全院干警通过这次开展专项整治警车活动,进一步完善该院的《警车管理规定》,使警车使用管理切实做到用警车有申请、派警车有指令、停警车有报告。希望配备警车单位负责人、驾驶员认真执行落实管理规定,严守警车使用登记制度,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良好形象,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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